关于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更名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A600指数收益率×8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 20%”。
根据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的编制人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7日发布的公告,其母公司新华财经与雷曼兄弟公司合作推出的“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自即日起正式更名为“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指数的编制方法、计算和管理无任何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七、业绩比较基准”更名为“新华富时A600指数收益率×80%+新华巴克莱资本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