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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8-041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1月12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收到表决票12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宁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08-042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司”)设立于2002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8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主要经营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和总承包业务,法定代表人为王毅军。截至2008年10月31日,南宁公司资产总额4,612.21万元;负债总额3,102.86万元;净资产1,509.35万元;资产负债率67.27%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2007年经审计实现净利润381.98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持有其80%股权。

      2、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建设”)设立于2007年6月26日,注册资本850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主要经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法定代表人为张建新。截至2008年10月31日,中轻建设资产总额17,748.13万元;负债总额8,675.73万元;净资产9,072.40万元;资产负债率48.88%(上述数据未经审计);2007年经审计实现净利润166.33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持有其94.12%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此次为南宁公司向兴业银行南宁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南宁公司申请为相关工程项目开立银行保函和垫付部分流动资金;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6%;

      2、公司此次为中轻建设向招商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授信额度主要用于中轻建设现有土建和安装项目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所需,以解决预期的流动资金不足问题;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60%。

      上述担保均无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08年1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宁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中轻建设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董事会会议精神,公司将协助被担保子公司做好对工程总承包业务所面临的资金回收风险的评估,控制资金支付进度,加紧资金清收,防止坏账发生。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系公司于2008年3月13日为中轻建设向银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两年的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目前尚未到期。

      以上两笔担保完成后,公司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余额合计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34%,且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