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金融·证券
  • 6:金融·证券
  • 7:观点评论
  • 8:时事海外
  • A1:市 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钱沿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专栏
  • B7: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8:汽车周刊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2008 11 14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B4版:产业·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4版:产业·公司
    低价采购原料
    唐山中小型钢厂复产
    重工业需求不足 单月发电量4年来首降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今后将加快推进垄断行业价格改革
    山西明年电煤合同总量将达8947万吨
    受中国需求影响
    三大国际矿商削减供应
    我国取消部分钢材出口关税 涉67个税号
    毕博推信息管理解决方案 助能源企业提升运作效率
    中核海外铀业香港成功借壳拟更名“中核国际”
    各路资本竞逐 黄金矿业权市场过热
    两部委处罚7家燃煤电厂 四大电力央企榜上有名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两部委处罚7家燃煤电厂 四大电力央企榜上有名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叶勇
      ⊙本报记者 叶勇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环保部、发改委10月23日发文公布2007年度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燃煤电厂核查结果,大唐、中电投、国电和华电等四大央企电力集团榜上有名。

      根据文件,河南三门峡陕县惠能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洛阳豫港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伊川二电厂、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沙角B电厂、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庆合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重庆恒泰(万盛)电厂、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大龙发电有限公司七家燃煤电厂被点名。

      环保部发改委表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7家电厂必须编制完成烟气脱硫设施整改方案,报送环境保护部备案;2008年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任务;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其2007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确定各电厂应全额交付的2007年二氧化硫排污费金额,追缴差额部分,并且,将扣减上述6家电厂机组(洛阳豫港电力开发公司除外)脱硫设施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5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