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2008年1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祥明
⊙本报记者 于祥明
11月13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表示,国土资源部将为拉动内需提供用地保障。他同时表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国家将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小产权房”问题。
鹿心社表示,国土部将按照中央要求,为拉动内需采取的政策措施落实提供优质的用地保障服务,贯彻中央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同时要妥善保护好被占地农民的利益,占用农地要让农民有知情权,对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安排,使其生活水平有所提高,长远生计还要有保障。
与此同时,鹿心社表示,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国土资源部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是,第一,小产权房不符合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的;第二,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严禁小产权房进一步发展;第三,要深入研究,分类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化解历史上形成的小产权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