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封一)
将大非划归社保管理,明确向市场宣布社保的最低减持年限(建议最低年限以10年为基准),既能稳定市场预期,又能减缓大小非持续抛售带来的压力,使得通过减持形成的获利部分充实社保基金,加大对全社会的稳定预期。
对于小非而言,可以从信贷政策、产业扶持、税收优惠等方面换取其持股的时间,解决了这些问题,基本上解决了小非减持的动因。在政策到位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小非公开发布自我锁定公告,从而减轻对市场的压力,利于稳定市场预期。
第四,暂免股票交易印花税或改单项征收0.5%。、取消红利税等也可以一并作为近期政策的选择。
上述近期政策在目前市场已经出现危险的时候应一揽子推出,而不是现在这样零散出台,造成“政策浪费”,果断出台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样,中国证券市场中期制度性建设乃至制度性建设的整体布局及时间安排也同样重要。最先一步,可以探索以股票交易所得税代替印花税红利税并通过逐年按账户计算盈利缴税部分而亏损部分予以豁免抵充的相关税收政策等。再次,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央企整体上市与市场化重组,集中推出一批案例,在解决公司治理问题与关联交易的同时增加资本市场的信心。第三,在政策上鼓励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自愿增持股份,对自愿锁定大小非的上市公司给予再融资以及其他方面的优惠,在供给上保持市场的稳定。 第四,在此非常时期,组建如同“国务院证券委”这样的机构,对资本市场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近中远期政策的配合出台,将利于中国股市在本轮全球性金融危机中最大可能地回避周边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已出台政策的效用,重树市场信心,使中国资本市场走出与中国经济相适应的行情。
(作者为光大证券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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