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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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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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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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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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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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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热电 公告编号:2008-052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11月14日9: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

      4、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行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累计投票制,参加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02,775,412股,占公司总股本34.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102,775,41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马跃彬。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冀华股见字0807号)。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