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8年11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08--044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揭中法执委第43-4号,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支行的申请,对公司持有的原已冻结的太原市三晋大厦有限公司40.08%的股权继续冻结,期限为六个月,自2008年11月11日至2009年5月10止。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