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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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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3版: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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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终止为科翔证券投资基金
    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服务的公告
    关于2008年记账式(二十一期)国债
    上市交易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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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年1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08〕43号

      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7修订)进行了修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现予公告。上市公司自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在编制2008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