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追加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近日接到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承诺函,为表达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除从目前的54.1%增持本公司股份至不超过58.27%外,承诺再次延长限售期两年;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承诺再次延长限售期三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一)追加承诺股东名称: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1.股东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885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经营范围:生产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纯净水、酵母粉、二氧化碳;销售自产产品。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5,215,789 | 54.10 |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二十四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 |
(二)追加承诺股东名称: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1.股东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4,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成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瓶盖;出企业自产的啤酒、各种饮料、酵母粉、酱油;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互联网信息服务。
2.追加承诺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类别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情况的说明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613,562 | 2.06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承诺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追加承诺股份性质 |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 原限售截止日 | 延长锁定期限(年) | 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 社会法人股 | 595,215,789 | 54.10 | 2009年05月15日 | 2 | 2011年05月15日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国有法人股 | 22,613,562 | 2.06 | 2007年05月15日 | 3 | 2010年05月15日 |
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责任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有限”)、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将严格遵守上述追加承诺,不违反承诺减持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除履行上述追加承诺外,燕京有限、燕京集团将继续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其他承诺。燕京有限、燕京集团如有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将履行相应违约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非流通股股东追加承诺的披露工作,并及时监督和督促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承诺,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非流通股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