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光明今日公告,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约定,公司165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88%)已于11月13日过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名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也由此成为S*ST光明第二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