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2008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ST中农 编号:临2008-045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11月1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海南京豪三源大酒店有限公司上诉我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如下判决([2008]高民终字第1162号):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一审案件受理费122,171元,由海南京豪钢铁进出口有限公司、海南京豪三源大酒店有限公司连带负担。
3、二审案件受理费6,700元,由海南京豪三源大酒店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目前,本公司正在研究此事,准备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执行。
有关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的详细情况详见2006年2月23日、2007年10月24日、2008年4月18日、2008年7月16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