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皖北煤电集团产权及控制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
■
三、关联关系及向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关联关系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0,464.0956万股,占总股本的55.54%,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向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皖北煤电集团向公司推荐董事的情况如下:
■
除上述事项外,皖北煤电集团未有向公司推荐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皖北煤电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受过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1、最近5年,皖北煤电集团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除下述事项外,未涉及其他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皖北煤电集团持有的恒源煤电104,640,956股股份目前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28日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8)榕民破字第2-2-105号]称:关于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申请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闽发证券”)破产还债一案,法院作出的(2008)榕民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为确保全体债权人依法公平受偿,保障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冻结皖北煤电集团等持有的证券及红利,冻结包括孳息(派发红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冻结期限从2008年7月28日至2010年7月28日止。
根据皖北煤电集团的情况说明,其与闽发证券之间的经济往来只有二次委托理财行为。该两次委托理财行为分别是:(1)皖北煤电集团与闽发证券于2001年6月18日签订的《委托投资理财协议书》,委托理财金额共计3,600万元。(2)2002年8月8日,皖北煤电集团与闽发证券签订《国债购买和托管协议》及《国债购买和托管补充协议》,委托理财金额计2,000万元。引发此次股权冻结事宜的是2002年8月8日《国债购买和托管协议》及《国债购买和托管补充协议》。皖北煤电集团与闽发证券清算组沟通得知,清算组认为2002年8月的委托理财行为应属无效行为,申请冻结皖北煤电集团所持恒源煤电股份即起因于该次委托理财行为。皖北煤电集团正向福州中院提出复议申请,要求解冻所持恒源煤电股份。
导致股份冻结的委托理财金额与皖北煤电集团所持股份价值相比,占比较小,不会引致恒源煤电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实质性障碍。
2、皖北煤电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5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第六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包括任楼煤矿、祁东煤矿、钱营孜煤矿以及煤炭生产辅助单位(供应分公司、销售公司、机械总厂、铁路运输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交易标的资产概况如下:
1、任楼煤矿
单位全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楼煤矿
成立日期:2002年3月7日
营业执照号:340600000005077
负责人:王宝贤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
任楼煤矿位于安徽省北部临涣矿区,地处宿州市西南约30公里。矿区面积约42.07平方公里。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4层,可采煤层平均总厚7.37米。截止2008年7月31日,任楼煤矿拥有资源储量25,409.10万吨,其中可采储量16,718.79万吨,服务年限39.81年。
煤种以气煤为主。煤质主要为中灰、特低硫、特低磷、高挥发分、高发热量、中等~良好粘结性、高~难灰熔点。可作为炼焦用煤、动力用煤。
任楼矿1997年建成投产,设计能力150万吨/年,2001年矿井改造后产能提高,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280万吨/年。
皖北煤电集团拥有任楼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是:1000000620125;证载期限:2006年10月23日-2030年10月26日。
任楼煤矿拥有的煤炭生产的主要许可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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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祁东煤矿
单位全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祁东煤矿
成立日期:2003年1月27日
营业执照号:3422001502072
负责人:黄成华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等
祁东煤矿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祁县镇、西寺坡镇和固镇县湖沟区境内。矿区面积约35.43平方公里。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4层,可采煤层平均总厚15.15米。截止2008年7月31日,祁东煤矿共有资源储量28,825.18万吨,其中可采储量14,593.28万吨,服务年限46.33年。
煤种以1/3焦煤为主。煤质主要为中灰、低硫、特低磷、中~高发热量、中强~强粘结性。可作为炼焦用煤、动力用煤。
祁东煤矿2002年建成投产,当时设计能力150万吨/年,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矿井进行了改扩建,2007年核定生产能力225万吨/年。
皖北煤电集团拥有祁东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是:1000000020182;证载期限:2000年12月-2030年12月。
祁东煤矿拥有的煤炭生产的主要许可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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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钱营孜煤矿
钱营孜煤矿位于安徽省宿州市西南,其中心位置距宿州市约15公里。矿区面积约74.12平方公里。井田内主要可采煤层8层,可采煤层平均总厚13.12米。井田共有资源/储量54,467.63万吨,其中可采储量21,781.4万吨。
煤种以中变质的气煤为主,煤质为中灰、中等~高挥发分、特低~中硫、特低~低磷、中~高热值、中~强粘结性、中等结焦性。本区煤层质量良好,其洗精煤是较为理想的炼焦用煤,洗中煤或原煤可作为动力用煤。
钱营孜煤矿为在建矿井,2005年12月开始筹备,计划2009年建设完工。矿井建设项目总投资12.87亿元,截止2008年7月31日,累计完成投资约4.63亿元。矿井设计每年生产能力180万吨,服务年限为86.43年。
国家发改委《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营孜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7]3384号)同意建设钱营孜煤矿及选煤厂,矿井建设规模180万吨/年。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钱营孜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07]84号)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矿区规划,并同意按报告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国土资源部《关于钱营孜煤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6]334号)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目前正在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皖北煤电集团拥有钱营孜煤矿采矿权,采矿权证号是:C1000002008071110000587;证载期限:2008年7月-2038年7月。
4、供应分公司
单位全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分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7月30日
营业执照号:3422001500810
负责人:赵永清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等
供应分公司处于皖北煤电集团供应链的核心环节,作为采购服务中心、监管控制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信息化中心,承担着大宗物资的统一采购职能。主要采购物资包括煤炭机械、矿井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和化工产品等大类,如液压支架、采煤机、刮板运输机、皮带运输机、提升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备、掘进机、乳化泵、高低压开关柜、各类矿用变压器、高低压馈电开关、磁力起动器、运输带、线缆、各类矿用采掘工器具、扒矸机、绞车等200多个品种,在全面服务于煤矿采掘机械化的同时,对于统一协调皖北煤电集团内各单位物资的集约化、规模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维护和拓展供应商渠道发挥着重要作用。
5、销售公司
单位全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月6日
营业执照号:341300000030572
负责人:纵兆千
经营范围:煤炭、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的批发、零售,煤炭技术开发
销售公司是皖北煤电集团内除恒源煤电及其子公司外各煤炭生产单位煤炭产品的统一对外销售平台。具体负责煤炭销售、货款回收,以及销售渠道和网点的建设、销售宣传、售后服务、客户管理与关系维护等,是皖北煤电集团产品进入外部商业流通和终端客户的核心渠道。
6、机械总厂
单位全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总厂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1日
营业执照号:340621000009860
负责人:朱正杰
经营范围:矿用设备和配件的制造、维修与销售,机械设备配件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许可的凭相关有效许可)
机械总厂下设四个分厂、三个维修站,为集团内部各生产单位提供及时快捷、优质低价的非标设备和矿用设备易损易耗配件的专业化设计、生产与维修服务,主要从事皮带运输机、扒矸机、刮板运输机等设备和配件的制造,综采设备、液压支架的维修等。
7、铁路运输分公司
单位全称: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5日
营业执照号:341300000030556
负责人:纵兆千
经营范围:铁路运输、公路运输
铁路运输分公司是皖北煤电集团煤炭产品内调外运的主要物流运输单位,现有企业铁路专用线总长约33公里,是连接各煤矿煤炭堆场和国家或地方铁路运输大动脉的桥梁
二、交易标的主要资产权属情况
1、房屋和建筑物
标的资产中房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为244,955.86平方米(账面总建筑面积244,672.33平方米,另有975.53平方米房屋建筑物盘盈,69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已拆除),已办理产权证的面积为202,902.15平方米(已办证面积中有9,345.86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尚需办理名称变更手续),42,053.71平方米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
就标的资产的房屋、建筑物,皖北煤电集团承诺:
“1、标的资产中的房屋、建筑物均为我公司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除已经办理产权证的房屋与建筑物外,其他房屋与建筑物的产权证目前正在办理。我公司保证相关权证可以顺利办妥,并承担办理房产证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恒源煤电购买上述房产,不存在法律障碍。
2、我公司保证上述房屋及建筑物过户至恒源煤电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并保证于本次收购交割日起60日内协助恒源煤电完成上述房屋及建筑物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中发现权属文件存在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不齐、文件过期等)所需补办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并承担因此给恒源煤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因我公司原因导致未能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60日内完成所涉及的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我公司将赔偿因此给恒源煤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上述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最终办理完成之前,不影响恒源煤电对该等房屋的使用。
5、交割后,如发生任何第三方因上述房产交割前的事实或原因主张权利的情况,我公司承担因此给恒源煤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标的资产的房屋、建筑物均为皖北煤电集团合法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且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恒源煤电购买上述房产及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2、设备
标的资产中的设备共计3,795台(套)。
皖北煤电集团承诺:
“1、标的资产中的设备系我公司拥有所有权的设备,均不存在权属争议,且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恒源煤电购买上述设备,不存在法律障碍。
2、交割后,如发生任何第三方因上述资产交割前的事实或原因主张权利的情况,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恒源煤电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皖北煤电集团对标的资产设备的所有权,均不存在权属争议,且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恒源煤电购买上述设备,不存在法律障碍。
3、在建工程
标的资产中的在建工程账面值共计541,990,678.91元,主要是钱营孜煤矿的在建工程。该煤矿于2006年获得安徽省发展改革委批准,于2007年12月10日获得国家发改委《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营孜煤矿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07]3384号);2007年2月16日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钱营孜矿井及选煤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环审[2007]84号);2006年12月14日获得国土资源部《关于钱营孜煤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06]334号);2008年7月30日,皖北煤电集团获得该矿《采矿许可证》。
皖北煤电集团承诺:
“1、标的资产中的在建工程有合法的项目批准及建设批准文件,均不存在权属争议,且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恒源煤电购买上述在建工程,不存在法律障碍。
2、交割后,如发生任何第三方因上述在建工程交割前的事实或原因主张权利的情况,我公司承担因此给恒源煤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标的资产中的在建工程有合法的项目批准及建设批准文件,均不存在权属争议,且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恒源煤电购买上述在建工程,不存在法律障碍。
4、采矿权
标的资产中的采矿权共3宗,分别是任楼煤矿采矿权、祁东煤矿采矿权、钱营孜煤矿采矿权,账面值共计1,540,716,541.53元。
(1)皖北煤电集团2006年发行企业债券时,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为其提供担保。相应地,皖北煤电集团以任楼煤矿采矿权、祁东煤矿采矿权作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提供反担保,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6月21日下发《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抵押的通知》(国土资矿抵备字[2006]002号),确认已进行抵押备案。2008年11月4日,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与皖北煤电集团签订《反担保补充协议书》(编号:2008001),约定不再以采矿权抵押作为反担保形式,同时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出具《关于解除任楼煤矿和祁东煤矿采矿权抵押的通知》,通知皖北煤电集团解除采矿权抵押。
(2)2005年1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财建[2005]917号文同意将经国土资源部确认的任楼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87,100.27万元、祁东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40,674.69万元转增国家资本金,并同意“转增后的国家资本金将由拟建立的国家地勘基金(周转金)持有。在国家地勘基金(周转金)建立前,转增的国家资本金暂由该采矿权持有人代为持有。”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6]102号)及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的规定,经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已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部分或全部转增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应当向国家补缴价款,也可以将已转增的国家资本金划归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持有。同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安徽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秘[2007]11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煤炭矿业权的清理、组织开展有偿处置的相关工作。
皖北煤电集团出具《关于办理采矿权价款所转增的国家资本金划归地质勘查基金持有手续的情况说明》,说明:“集团公司将在有关政府部门推进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及时办理代为持有变更为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直接持有的工作,并确保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核准之前办妥相关工作”
(3)就标的资产中的采矿权,皖北煤电集团承诺:
“1、标的资产中的采矿权系我公司合法拥有的矿业权,均不存在权属争议,且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
2、我公司保证于本次收购交割日起60日内协助恒源煤电完成上述采矿权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中发现权属文件存在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不齐、文件过期等)所需补办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并承担因此给恒源煤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3、若因我公司原因导致未能自本次收购交割日起60日内完成所涉及的采矿权转让过户手续,我公司将赔偿因此给恒源煤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4、在上述采矿权转让过户手续最终办理完成之前,不影响恒源煤电对该等采矿权的使用。
5、自交割之日起两年内,如发生任何第三方因上述采矿权交割前的事实或原因主张权利的情况,我公司承担因此给恒源煤电造成的一切损失。”
标的资产中的采矿权为皖北煤电集团合法获得,不存在权属争议。且该等资产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或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恒源煤电购买上述采矿权及权利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清晰,已取得的权属证书完备有效;尚未取得完备权属证书的,取得权属证书不存在法律障碍;标的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资产运营情况和财务数据
1、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各资产占有单位,包括任楼煤矿、祁东煤矿和钱营孜煤矿三个煤矿以及供应分公司、销售公司、机械总厂、铁路运输分公司等煤炭生产辅助单位,各自独立经营、资产相对完整,且在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变化;各单位在财务核算上实行单独核算,与各自业务相关的收入完整,资产、负债、成本和费用在会计核算上能够与皖北煤电集团其他业务和资产清晰划分。
2、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根据立信会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8)第12027号《审计报告》,交易标的资产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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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易标的资产过去三年评估情况
根据《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5年8月,皖北煤电集团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任楼煤矿和祁东煤矿两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6月30日,任楼煤矿和祁东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分别为87,100.27万元和40,674.69万元,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采矿评认[2005]208号予以确认。2005年12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财建[2005]917号文同意任楼煤矿和祁东煤矿采矿权价款转增国家资本金,转增后的国家资本金将由拟建立的国家地勘基金(周转金)持有。在国家地勘基金(周转金)建立前,转增的国家资本金暂由该采矿权持有人代为持有。
四、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方法
安徽国信评估作为标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选取市场价值类型,采用成本法及收益法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7月31日。考虑目前成本法是确定煤炭企业评估报告使用结果的常用方法、钱营孜煤矿不适宜采用收益法等原因,所以本次标的资产评估价值选用成本法评估结果。
北京经纬评估作为标的资产中任楼煤矿、祁东煤矿、钱营孜煤矿采矿权评估机构,根据国家有关采矿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原则,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涉及的三项采矿权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现金流量法,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7月31日。
1、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是指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和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或首先估算被评资产与其全新状态相比有几成新,即求出成新率,再用全部成本与成新率相乘,得到的乘积作为评估值。
(1)流动资产
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①货币资金
通过对现金的现场盘点和查阅出入库记录,推算出评估基准日数额,从而确定现金评估值;通过查阅银行对账单、调节表及发放询证函,以核实的数额确定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评估值。
②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预付账款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③存货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在途物资,在核实账面成本、抽查数量的基础上,按调整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①固定资产
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a.房屋建筑物
Ⅰ、重置全价
包括前期费用、综合造价及资金成本。
Ⅱ、成新率
房屋构筑物:根据现场勘察,参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对房屋建筑物的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的各个项目的完损等级进行鉴定,主要采用年限法及打分法确定成新率。
矿建工程:主要包括主、副、风井和巷道等,根据矿山剩余合理服务年限及已使用年限,结合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成新率。
b.机器设备
Ⅰ、重置全价
国产设备:以现行购价为基础,加合理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构成重置全价。
进口设备:以FOB价(离岸价格)为基础,加途中保险费、国外运杂费、进口关税、增值税、银行及其他手续费、国内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构成重置全价。
Ⅱ、成新率
在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主要采用年限法、工作量法及现场勘察情况确定成新率。
c.工程物资、在建工程
在核实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形象进度和付款进度等的基础上,其中:
Ⅰ、工程物资:按调整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Ⅱ、土建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按调整后账面值评估值;部分系改扩建工程前期费用,评估时将其调入构筑物,评估为零;资金成本按评估基准日需计算资金成本的全部已投入资金、正常合理资金占用时间及评估基准日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Ⅲ、设备安装工程:对于评估基准日时价格基本无变化、款项正常支付、无不合理费用的项目,按调整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于价格存在变动、使用一定时间的项目,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
系计提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差异,无尚存权益价值,评估为零。
③负债
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2、收益法评估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本项目将评估对象未来收益(息前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减去付息债务,再加上不宜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其他资产得出资产评估值。
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现值之和-付息债务+其他资产
计算公式为:
■
式中:P—评估值
Ft—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息前现金流量
i—折现率
n—收益年期
A—付息债务
B—不宜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其他资产
3、采矿权评估方法—现金流量法
皖北煤电集团下属的任楼煤矿、祁东煤矿生产能力连续几年稳定增长,矿井生产正常,经营状况良好;钱营孜煤矿勘查工作结束,获得了可供开发的矿产资源储量,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正在进行生产建设。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规定,确定本次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Wp—矿业权评估价值
CI—年现金流入量
CO—年现金流出量
r—折现率
i—年序号(i=1,2,3,…,n)
n—计算年限
(二)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北京经纬评估经纬评报字(2008)第312号、经纬评报字(2008)第313号、经纬评报字(2008)第319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以及安徽国信评估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6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7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净资产评估结果为306,748.65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
(1)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调整后账面净值794,408,049元,评估值1,165,679,489元,评估增值371,271,440元,增值率46.74%。主要增值原因为:
①部分房屋建筑物为安全费用形成,按有关规定企业一次性提足折旧,账面净值为零,导致评估增值。
②部分房屋建筑物财务折旧速度相对其实际损耗程度较快。。
③人工、材料费用上涨。任楼煤矿始建于1985年11月,祁东煤矿始建于1997年10月,供应分公司总仓库主要房屋建筑物建成于1986-1993年之间,机械总厂主要房屋建筑物建成于1988-2007年之间,铁路运输分公司的铁路专用线建成于1977-1994年之间。截止评估基准日,由于人工、材料费用上涨,部分房屋建筑物历史成本相对其现时成本较低。
(2)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调整后账面净值529,206,785.91元,评估值547,977,208.09元,评估增值18,770,422.18元,增值率3.55%,主要系钱营孜煤矿资金成本评估增值。
(3)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机器设备调整后账面净值322,857,935.18元,评估值480,070,332.01元,评估增值157,212,396.83元,增值率48.69%。增值的主要原因是:
①部分设备为安全费用形成,按有关规定企业一次性提足折旧,账面净值为零,导致评估增值。
②由于物价上涨,部分机器设备历史成本相对其现时成本较低。
③部分机器设备财务折旧速度相对其实际损耗程度较快。
2、无形资产
任楼煤矿、祁东煤矿和钱营孜煤矿三项采矿权评估增值是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三项采矿权增值原因主要为:
①近年来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是导致采矿权价值增值的主要原因。
②钱营孜煤矿账面价值是探矿权价值,目前皖北煤电集团已经取得钱营孜煤矿采矿权,在同等条件下,采矿权价值要高于探矿权价值。
(四)采矿权评估主要参数取值情况
1、任楼煤矿采矿权评估主要参数取值情况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25,409.10万吨,可采储量为16,718.79万吨;生产规模为280万吨/年,矿山理论服务年限39.81年;评估计算生产期30年,动用可采储量12,600万吨;产品方案为混煤、洗煤(洗精煤、煤泥),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混煤360.16元/吨、洗精煤736.05元/吨、煤泥114.04元/吨。任楼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98,116.70万元。
(1)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经煤炭函[2007]269号《关于公布2006年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通知》,任楼煤矿批准生产能力为280万吨/年。任楼煤矿实际生产能力2005年为260万吨、2006年为274.39万吨、2007年为280万吨、2008年1-7月为164.91万吨,本次评估根据矿山核定及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年产原煤280万吨。
矿山可采储量16,718.79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280万吨/年;本区地质构造复杂程度中等,开采技术条件复杂,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储量备用系数取1.5,矿山合理服务年限T=16,718.79/(280 *1.5)=39.81年。
(2)评估计算生产期及动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本次评估计算生产期为30年,即评估计算年限自2008年8月至2038年7月,期间动用可采储量12,600万吨。
(3)产品方案及产品销售价格
根据矿井实际生产情况,洗精煤、煤泥单独销售,洗中煤配入原煤中作为原混煤销售。故本次评估确定的该煤矿的产品方案为混煤(原煤+洗中煤)和洗煤(洗精煤、煤泥)。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资源禀赋条件综合确定,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向前延长至5年。
任楼煤矿属于大型矿山,本次评估取矿山四个完整年度及评估基准日当年的价格确定。由于任楼煤矿作为皖北煤电集团下属分公司,没有独立销售权力,其财务报表的价格及收入为内部结算价,非正常市场销售价格。矿山煤炭产品是通过皖北煤电集团销售公司统一收购后对外销售,因此,产品价格根据皖北煤电集团销售公司的煤炭销售价格确定。
根据皖北煤电集团销售公司煤炭销售表,任楼煤矿产品外销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本次评估的产品价格(不含税)为:原混煤360.16元/吨,洗精煤736.05元/吨,煤泥114.04元/吨。
(4)成本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生产矿山的矿业权评估,选取企业的会计报表中的成本参数时,一般选择一个年度左右的成本费用的平均值经分析后合理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企业2007年度及2008年1-7月的财务报表确定,并根据评估规范进行调整。本次评估采用的产品总成本费用为265.03元/吨。
(5)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折现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现阶段推荐采用区间指标8%-10%。勘探及生产矿山取低值,详查及以下取高值。以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公布的五年期存款利率5.58%作为无风险报酬率,综合考虑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后,本次评估折现率取10%。
2、祁东煤矿采矿权评估主要参数取值情况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28,825.18万吨,可采储量为14,593.28万吨;生产规模为225万吨/年,矿山理论服务年限46.33年;评估计算生产期30年,动用可采储量9,450万吨;产品方案为原煤;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42.77元/吨。祁东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53,195.48万元。
(1)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皖经煤炭函[2007]269号《关于公布2006年安徽省国有重点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通知》,祁东煤矿批准生产能力为225万吨/年。祁东煤矿实际生产能力2005年为187.20万吨、2006年为182.97万吨、2007年为205.65万吨、2008年1-7月为123.54 万吨,本次评估根据矿山核定及实际生产能力确定年产原煤225万吨。
矿山可采储量14,593.28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225万吨/年;本区地质构造及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中等,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储量备用系数取1.4,矿山合理服务年限T=14,593.28/(225*1.4)=46.33年。
(2)评估计算生产期及动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本次评估计算生产期为30年,即评估计算年限自2008年8月至2038年7月,期间动用可采储量9,450万吨。
(3)产品方案及产品销售价格
祁东煤矿目前实际的产品方案为原混煤、煤泥。由于祁东煤矿前期主采煤层煤质较差,而以后开采的其他煤层煤质较好,本次评估不考虑煤炭的洗选,评估确定的产品方案为原煤。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产品销售价格应根据资源禀赋条件综合确定,一般采用当地平均销售价格,原则上以评估基准日前的三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计算中的价格参数。对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服务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向前延长至5年。
祁东煤矿属于大型矿山,本次评估取矿山四个完整年度及评估基准日当年的价格确定。由于祁东煤矿作为皖北煤电集团分公司,没有独立销售权力,其财务报表的价格及收入为内部结算价,非正常市场销售价格。矿山煤炭产品是通过皖北煤电集团销售公司统一收购后对外销售,因此,产品价格根据皖北煤电集团销售公司的煤炭销售价格确定。
根据皖北煤电集团销售公司煤炭销售表,祁东煤矿产品外销价格如下:
单位:元/吨
■
本次评估的原煤销售价格(不含税)为342.77元/吨。
(4)成本费用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生产矿山的矿业权评估,选取企业的会计报表中的成本参数时,一般选择一个年度左右的成本费用的平均值经分析后合理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企业2007年度及2008年1-7月的财务报表确定,并根据评估规范进行调整。本次评估采用的产品总成本费用为273.10元/吨。
(5)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折现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现阶段推荐采用区间指标8%-10%。勘探及生产矿山取低值,详查及以下取高值。以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公布的五年期存款利率5.58%作为无风险报酬率,综合考虑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后,本次评估折现率取10%。
3、钱营孜煤矿采矿权评估主要参数取值情况
评审备案的资源储量总量为54,467.63万吨,其中查明矿产资源储量为45,931.36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37,130.74万吨,可采储量为21,781.40万吨;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矿山理论服务年限86.43年;评估计算生产年限30年,动用可采储量7,518万吨;产品方案为原煤;固定资产投资89,863.75万元,产品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60.16元/吨。钱营孜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97,935.93万元。
(1)生产规模及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营孜矿井及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北矿区总体规模的批复》(发改能源[2006]643号)、皖北煤电集团钱营孜煤矿采矿许可证,钱营孜煤矿的规划及设计生产能力均为180万吨/年。本次评估根据矿山规划设计,确定钱营孜煤矿生产能力为原煤180万吨/年。
矿山可采储量21,781.40万吨;矿山生产规模为180万吨/年;本区地质构造及开采技术条件复杂程度中等,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储量备用系数取1.4,矿山合理服务年限T=21,781.40/(180*1.4)=86.43年。
(2)评估计算生产期及动用可采储量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本次评估计算生产期为30年,即评估计算年限自2008年8月至2039年12月,期间动用可采储量7,518万吨。
(3)产品方案及产品销售价格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营孜矿井及选煤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钱营孜煤矿原煤入洗,产品方案为动力煤及压滤煤泥。鉴于本区煤种以气煤为主,原煤灰分为中灰,煤层质量良好,煤的可选性以极难选为主,考虑其他矿井的洗选情况,洗煤产品利润不佳,本次评估确定的该煤矿的产品方案为原煤。
鉴于钱营孜矿井与相邻的任楼煤矿煤质相类似,钱营孜煤矿采矿权评估的产品价格参照任楼煤矿确定。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的价格确定原则,本次估选取任楼煤矿2004年-2008年7月的原煤产品价格确定为360.16(元/吨)。
(4)成本费用
本次评估参照相邻矿山任楼煤矿的实际生产成本,按有关规定估算的生产成本为221.67元/吨。
(5)折现率
根据《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修改方案》,折现率包括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现阶段推荐采用区间指标8%-10%。勘探及生产矿山取低值,详查及以下取高值。以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公布的五年期存款利率5.58%作为无风险报酬率,综合考虑风险报酬率和通货膨胀率后,本次评估折现率取10%。
五、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本次交易标的为皖北煤电集团所拥有的任楼煤矿、祁东煤矿、钱营孜煤矿及煤炭生产辅助单位(供应分公司、销售公司、机械总厂、铁路运输分公司等)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任楼煤矿、祁东煤矿、钱营孜煤矿三个煤矿的煤种以气煤、1/3焦煤等为主,其中任楼煤矿、祁东煤矿是生产矿井,主要产品为原混煤及洗精煤,原混煤主要作为电力企业的动力用煤,洗精煤可作为炼焦用煤。目前,主要产品用于高挥发分机组电厂、水泥厂等。钱营孜煤矿是在建矿井,预计2010年投产,投产后主要产品为原煤或洗精煤,可作为动力用煤、炼焦用煤。
(二)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原煤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
■
2、洗选煤主要工艺流程图: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原煤生产由生产技术部门根据公司产量目标和长远规划进行采区及重点工程的方案设计,提出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采区工作面的接替计划,对生产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安全部门及生产部门具体负责生产准备、掘进、采煤、机电、运输、通风、调度等环节的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工作。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程、制度,如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范程序,在生产过程中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标准化作业,严格贯彻各项安全制度。
2、采购模式
标的资产中供应分公司作为采购服务中心、监管控制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和信息化中心,承担着材料及大宗物资的统一采购职能。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按照比质比价原则,对主要材料及大宗物资采取招标、供应商入围评审等方式采购,并建立了价格、质量、数量和资金监督制度,对采购过程实行全程监督。
3、销售模式
销售公司是标的资产煤炭产品的统一对外销售平台。具体负责煤炭销售、货款回收,以及销售渠道和网点的建设、销售宣传、售后服务、客户管理与关系维护等。
标的资产煤炭产品主要以直销方式在国内销售;少量产品采用经销模式,销售给各地煤炭运销公司、经贸公司等专营或兼营煤炭销售的企业,其运作模式与直销运作模式一致。
标的资产主要煤炭产品销售价格参照同行业企业具有可比性的产品价格水平,同时综合考虑地域、市场供求状况、产量等因素,在遵守政府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四)主要产品生产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
交易标的近三年以来煤炭产品的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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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销量、销售收入
交易标的近三年以来煤炭产品的销售情况如下:
■
注:商品煤含原混煤、洗精煤、煤泥。
3、主要销售市场及销售客户情况
交易标的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及占当年销售额的比例如下:
■
4、主要煤炭产品的销售均价
煤炭产品的价格主要受到行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煤种、品质、售后服务等因素的影响。交易标的最近三年的主要煤炭产品(原混煤)的平均价格如下:
■
(五)主要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主要材料的供应
交易标的生产所需要的主要材料有钢材、水泥、传送带、炸药、雷管、轴承、钢丝绳、笆片、铰接顶梁、电缆等。主要材料由供应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材料供货渠道畅通,货源充足,能够及时供应和满足生产。
交易标的最近三年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及占当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
2、能源耗用情况
交易标的生产所消耗的能源主要为煤炭、电力,作为能源耗用的煤炭由本公司自给,用电由当地电力部门供应。目前正常生产所需要的能源均可得到稳定、及时供应。
(六)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1、安全生产情况
交易标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管理理念,以安全精细化管理为主线,推进“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构建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起适合自身的安全管理模式。针对矿井生产实际情况,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基础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制定并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监察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井下行为规范及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规定》等。
(2)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提取安全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设施的长效投入机制,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长期稳定。
(3)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强化现场管理。按照“一件事,一人问”的原则,对一、二线区队的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实施扁平化管理;突出班组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主体地位,规范了班组长的选拔、任用;推广采掘班组长“七字诀”(讲、接、分、查、教、验、评)作业流程;建立了班前安全隐患预排查、预分析和“班前会安全责任确认制度”;大力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凡2人及其以上的工作,都必须指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有明确标识);开展“标杆区队”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迅速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了现场管理。
(4)加强技术管理,实施科技兴安。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集中矿区优秀设计人才进行设计优化,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考核和月度复审制度,开展 “围绕现场编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活动,使各类施工措施更加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贯彻更到位,落实更彻底;成立跨部门、跨专业课题攻关小组,开展对事故致因机理和关键技术的研究,着力解决瓦斯综合治理、水患防治、高地压区域巷道支护等突出制约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健全激励机制,鼓励职工进行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开展了“工程设计、规程措施、技术创新、技术竞赛”活动;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提高机械化水平。
(5)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防患未然。规范了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排查程序、跟踪治理和责任追究。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其它专业隐患由各矿负责排查,分A、B、C级上报集团公司。对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隐患,由董事长签发“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书”,落实责任,限期整改;B、C级隐患由各矿及其科区负责落实整改,安监部门负责验证,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实现了安全隐患的分级、闭合管理。
(6)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大力推行 “员工培训、企业文化建塑和精细化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明确提出“安全培训是煤矿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全面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大规模员工培训。
(7)实施系统追查,严厉查处各类事故。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安全管理理念,夯实基础,加强管理,不断加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尤其是对管理干部安全责任的追究更加严格。按照 “系统追查,追查系统”的原则,在事故处理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各类事故实施系统追查,起到了举一反三、源头防范的作用。
交易标的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支出金额分别为8,241万元、13,672.66万元、8,829.47万元。
根据淮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说明,皖北煤电集团近三年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未发生过重大的安全事故以及受到处罚的情况。
2、环境保护情况
交易标的在生产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充分利用各种措施,促进煤炭产品的清洁生产,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针对交易标的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矸石、矿井废水及洗煤水、地面塌陷等,主要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1)煤矸石:用于煤矸石电厂、充填、固定场地堆放及覆土绿化等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废水及洗煤水:通过净化处理,解决了井下水排放和生活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也解决了选煤厂等其他用水问题,提高水资源的复用率。
(3)地面塌陷:通过实施采煤塌陷区复垦重建生态村落项目,解决因煤炭开采而造成的地表变形、沉陷问题,减少塌陷区面积,并可部分消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煤矸石。
近三年来皖北煤电集团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的法律规定安排生产、治理环境,无环境污染事故和环保违法行为,没有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
(七)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交易标的设置煤炭质量管理部门,通过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对煤炭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产品质量。
依据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程和标准,交易标的建立了煤炭质量控制流程及相关的考核办法,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在煤炭生产过程中加强技术管理,通过合理安排井下工作面进行配采,对采煤工作面采取动态监控等措施,对影响煤质的因素及时控制,确保煤炭产品质量;通过对煤炭产品洗选加工,提高煤质,满足客户要求;在煤炭销售过程中,实施装车、出矿过程的煤质检验,保证煤炭产品质量。
交易标的一贯注重对煤炭产品的质量管理,通过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检测水平、跟踪质量反馈、组织技术培训等措施,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赢得市场认同,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成立以来,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受到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形。
(八)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目前主要产品生产所采用的综合机械化掘进技术、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锚网支护技术、煤炭洗选技术、瓦斯抽放技术、矿井通风技术等已经成熟并被广泛使用,处于进行大批量生产阶段。
(九)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固定资产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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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资产中房产主要为任楼煤矿、祁东煤矿及辅助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实际使用的房产,总建筑面积为244,955.86平方米,已办理产权证的面积为202,902.15平方米,已办证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
(下转C23版)
姓名 | 现任公司职务 | 在公司任职期间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郝宗典 | 副董事长 | 2007年4月16日- 2010年4月15日 | 皖北煤电集团副总会计师 |
朱凤坡 | 董事 | 2007年4月16日- 2010年4月15日 | 皖北煤电集团副总法律顾问师、政研信息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 |
许可证名称 | 号码 | 证载期限 |
煤炭生产许可证 | D120605005G2 | 2005年9月-2030年10月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皖)MK安许证字[2008]0004 | 2008年2月4日-2011年2月3日 |
许可证名称 | 号码 | 证载期限 |
煤炭生产许可证 | D121101001G2 | 2005年9月-2030年12月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皖)MK安许证字[2008]0005 | 2008年2月4日-2011年2月3日 |
财务指标 | 2008年7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2006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383,428.50 | 357,803.72 | 348,359.62 |
负债总额 | 226,569.40 | 200,977.53 | 199,182.87 |
净资产 | 156,859.10 | 156,826.19 | 149,176.76 |
财务指标 | 2008年1-7月 | 2007年度 | 2006年度 |
营业收入 | 126,741.37 | 179,130.33 | 136,048.22 |
营业利润 | 35,136.95 | 34,123.86 | 11,785.82 |
利润总额 | 35,159.91 | 33,883.08 | 11,358.96 |
净利润 | 26,395.74 | 22,664.00 | 7,642.3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 | D=C-B | E=D/B×100% | |
流动资产 | 64,442.81 | 64,442.81 | 64,543.98 | 101.17 | 0.16 |
非流动资产 | 318,985.68 | 318,977.34 | 468,774.07 | 149,796.73 | 46.96 |
其中:固定资产 | 164,808.88 | 164,800.53 | 219,525.96 | 54,725.43 | 33.21 |
无形资产 | 154,071.65 | 154,071.65 | 249,248.11 | 95,176.46 | 61.77 |
其他资产 | 105.15 | 105.15 | - | -105.15 | -100 |
资产总计 | 383,428.49 | 383,420.15 | 533,318.05 | 149,897.90 | 39.09 |
流动负债 | 147,439.67 | 147,439.67 | 147,439.67 | - | - |
非流动负债 | 79,129.73 | 79,129.73 | 79,129.73 | - | - |
负债总计 | 226,569.40 | 226,569.40 | 226,569.40 | - | - |
净资产 | 156,859.09 | 156,850.75 | 306,748.65 | 149,897.90 | 95.57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1-7月 | 平均 | |
原混煤 | 298.89 | 351.63 | 348.37 | 359.46 | 442.45 | 360.16 |
洗精煤 | 501.31 | 683.31 | 645.94 | 703.20 | 1,146.47 | 736.05 |
煤泥 | 100.03 | 78.22 | 68.48 | 152.62 | 170.85 | 114.04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1-7月 | 平均 | |
原煤 | 290.43 | 315.94 | 316.66 | 360.31 | 430.51 | 342.77 |
矿山名称 | 年度 | 产能(万吨) | 原煤生产量(万吨) |
任楼煤矿 | 2007年 | 280 | 280 |
2006年 | 280 | 274 | |
2005年 | 280 | 260 | |
祁东煤矿 | 2007年 | 225 | 206 |
2006年 | 225 | 183 | |
2005年 | 240 | 187 |
矿山名称 | 年度 | 商品煤销售量(万吨) | 销售额(亿元) |
任楼煤矿 | 2007年 | 248 | 9.98 |
2006年 | 222 | 8.04 | |
2005年 | 220 | 8.03 | |
祁东煤矿 | 2007年 | 151 | 5.27 |
2006年 | 140 | 4.08 | |
2005年 | 145 | 4.43 |
矿山名称 | 年度 | 前五名销售总额(亿元) | 占当年销售额的比例(%) |
任楼煤矿 | 2007年 | 3.73 | 37.37 |
2006年 | 2.93 | 36.44 | |
2005年 | 2.74 | 34.12 | |
祁东煤矿 | 2007年 | 2.49 | 47.25 |
2006年 | 2.00 | 49.02 | |
2005年 | 2.44 | 55.08 |
项目 | 平均售价(元/吨) | ||
2007年 | 2006年 | 2005年 | |
任楼煤矿 | 359.46 | 348.37 | 351.63 |
祁东煤矿 | 360.31 | 316.66 | 315.94 |
年度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万元) | 占当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07年 | 5,217.08 | 23.56 |
2006年 | 6,056.93 | 28.26 |
2005年 | 5,150.40 | 25.25 |
项目 | 2008年7月31日 | |||
固定资产原值 | 累计折旧 | 固定资产净值 | 成新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624,581,872.68 | 265,781,099.63 | 358,800,773.05 | 57.45 |
专用设备 | 773,105,470.59 | 490,711,612.54 | 282,393,858.05 | 36.53 |
运输设备 | 37,094,733.97 | 21,445,009.44 | 15,649,724.53 | 42.19 |
井巷建筑物 | 585,521,555.11 | 137,800,394.06 | 447,721,161.05 | 76.47 |
合计 | 2,020,303,632.35 | 915,738,115.67 | 1,104,565,516.68 | 54.67 |
序号 | 房地产权证号 | 面积 (平方米) | 序 号 | 房地产权证号 | 面积 (平方米) |
1 | 淮产办字第03225号 | 104.75 | 7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7号 | 915.46 |
2 | 淮产办字第03237号 | 3,967.50 | 7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4-1号 | 202.3 |
3 | 淮产办字第03224号 | 210.84 | 7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2号 | 8,607.45 |
4 | 淮产办字第03222号 | 171.46 | 7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7号 | 194.71 |
5 | 淮产办字第03241号 | 186.58 | 7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7-1号 | 39.69 |
6 | 淮产办字第03242号 | 230.02 | 7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7-2号 | 94.15 |
7 | 淮产办字第03243号 | 181.44 | 8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8号 | 682 |
8 | 淮产办字第03244号 | 181.44 | 8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8-1号 | 930 |
9 | 淮产办字第03245号 | 181.44 | 8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9-2号 | 172.8 |
10 | 淮产办字第03246号 | 181.44 | 8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8号 | 92.5 |
11 | 淮产办字第03248号 | 19.75 | 8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0号 | 99.69 |
12 | 淮产办字第03249号 | 336 | 8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1号 | 415.74 |
13 | 淮产办字第00901号 | 1,337.55 | 8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3号 | 3,538.21 |
14 | 淮产办字第012458号 | 2,055.65 | 8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4号 | 150.04 |
1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2-5号 | 25.92 | 8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5号 | 9,902.20 |
1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2号 | 150 | 8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6号 | 108.63 |
1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2-2号 | 3,667.32 | 9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7号 | 2,107.50 |
1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2-3号 | 347.9 | 9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9-3号 | 432.4 |
1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2-4号 | 1,239.63 | 9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0号 | 176.41 |
2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7号 | 1,037.40 | 9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0-1号 | 186.61 |
2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7-1号 | 559 | 9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1号 | 485.21 |
2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7-2号 | 569.6 | 9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1-1号 | 19.08 |
2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18号 | 1,435.21 | 9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1号 | 31.49 |
2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9号 | 1,715.41 | 9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2号 | 1,741.5 |
2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0号 | 23 | 9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4号 | 840.01 |
2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6-1号 | 155.34 | 9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6号 | 118.48 |
2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5-2号 | 255.78 | 10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6-1号 | 17.75 |
2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6号 | 88.48 | 10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27号 | 456.04 |
2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7号 | 186.87 | 10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5号 | 245 |
3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6号 | 60.38 | 10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6号 | 171.39 |
3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5号 | 26.45 | 10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7号 | 209.58 |
3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4号 | 91.56 | 10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8号 | 43.75 |
3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3号 | 102.24 | 10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6号 | 76.14 |
3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6-2号 | 85.23 | 10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6-1号 | 451.35 |
3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8号 | 2,920.86 | 10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6-2号 | 151.8 |
3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8-1号 | 2,920.86 | 10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6-3号 | 413.03 |
3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8-2号 | 2,916.54 | 11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6-4号 | 808.78 |
3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8-3号 | 2,916.54 | 11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6-5号 | 1,102.79 |
3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9号 | 2,346.97 | 11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0号 | 1,701.36 |
4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9-3号 | 1,950.04 | 11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1号 | 635.25 |
4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9-2号 | 898 | 11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3号 | 256 |
4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9-1号 | 891.25 | 11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4号 | 1,109.80 |
4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9-4号 | 1,179.39 | 11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号 | 370.47 |
4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3-1号 | 22.21 | 11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1号 | 308.21 |
4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4号 | 15.75 | 11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2号 | 50.4 |
4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4-1号 | 120 | 11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3号 | 18 |
4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5号 | 439.73 | 12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5-4号 | 308.21 |
4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5-1号 | 766.93 | 12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9号 | 1,328.94 |
4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5-2号 | 141.5 | 12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8号 | 2,013.48 |
5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5-3号 | 522.35 | 12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7号 | 247.34 |
5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5-4号 | 33.48 | 12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6号 | 501.86 |
5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6号 | 378.88 | 12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9号 | 331.98 |
5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5号 | 259.06 | 12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0号 | 640.86 |
5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号 | 30.48 | 12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2号 | 538.51 |
5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2号 | 659.66 | 12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3号 | 317.51 |
5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2-1号 | 14.19 | 12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4号 | 547.5 |
5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3号 | 80 | 13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5号 | 376.96 |
5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4-2号 | 44.64 | 13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号 | 2,536.44 |
5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1-1号 | 20.16 | 13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号 | 1,074.1 |
6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1-2号 | 2,713.92 | 13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2号 | 703.47 |
6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1-3号 | 15.26 | 13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5号 | 199.81 |
6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3号 | 351.12 | 13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6号 | 676.69 |
6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3-1号 | 71.23 | 13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11号 | 323.58 |
64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4号 | 1,826.48 | 13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3号 | 2,383.06 |
65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2号 | 102.24 | 13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4号 | 34.78 |
66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9-5号 | 189.3 | 13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7号 | 2,369.22 |
67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0号 | 41.89 | 14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37-8号 | 442.84 |
68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0-1号 | 23 | 14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81-1号 | 191.73 |
69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191号 | 640.22 | 142 | 房地权宿字第4602151号 | 5,565.65 |
70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3号 | 315.84 | 143 | 房地权宿字第2008-2677号 | 26,676.20 |
71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4号 | 678.75 | 144 | 房地权宿字第2008-2673号 | 15,219.48 |
72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5号 | 162.75 | 145 | 房地权宿字第2008-2671号 | 41,735.77 |
73 | 房地权濉公房字第02206号 | 325.47 | 146 | 房地权宿字第200505272号 | 3,619.51 |
合 计 | 202,9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