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060 证券简称: 海信电器 编号:2008-2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
2、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
3、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8年10月31日发出,本次会议于11月17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刘洪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股东和审议议案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48838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场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4883813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德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意见概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