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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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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11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060        证券简称: 海信电器         编号:2008-24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

      2、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

      3、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2008年10月31日发出,本次会议于11月17日在海信大厦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总经理刘洪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股东和审议议案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48838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场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48838139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50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弃权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德衡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意见概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