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股票2008年11月14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08年11月18日,公司股票2008年11月14日、17日、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正在筹划发行九亿元公司债券,已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2008年10月9日和2008年10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公告。
2、经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同时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筹划股权转让、发行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发布信息指定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