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2008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08018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本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8司冻439号),本公司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因与GL亚洲毛里求斯第二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鄂民四初字第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6,200,000股被继续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从2008年11月19日起,冻结期限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计算)。
目前,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份30,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9%,代持国家股份61,088,738股。
以上股权的冻结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