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JP Morgan @ Ch&se Bank),境外投资顾问为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8年7月10日《中国证券报》、2008年7月11日《上海证券报》和2008年7月14日《证券时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3、本基金管理人已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所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开户时填写的地址寄送认购确认书,及向所有新开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开户确认书。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及时收到上述确认书,请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已于2008年11月5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具体情况请查阅刊登在2008年11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公告》。
一、投资人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名称 | 网址 | 客户服务电话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ccb.com | 95533 |
2 | 中国农业银行 | www.abchina.com | 95599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boc.cn | 95566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bankcomm.com | 95559 |
5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bankofshanghai.com | (021)962888 |
6 |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gdb.com.cn | (020)38322542、38322974、3832273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bank.ecitic.com | 95558 |
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cmbc.com.cn | 95568 |
9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www.cebbank.com | 95595 |
1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ebscn.com | 10108998 |
1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gtja.com | 400-8888-666、(021)962588 |
12 |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csc108.com | 400-8888-108 |
13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htsec.com | 400-8888-001,(021)962503 |
14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gf.com.cn | (020)87555888-875 |
1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chinastock.com.cn | 800-820-1868 |
1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newone.com.cn | 400-8888-111,95565 |
17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xyzq.com.cn | (021)68419974 |
18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sw2000.com.cn | (021)962505 |
19 |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lhzq.com | 400-8888-555,(0755)25125666 |
20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xcsc.com | (021)68865020 |
21 |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guodu.com | 800-810-8809 |
22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htsc.com.cn | (025)84579897 |
23 |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96598.com.cn | (0571)96598 |
24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zxwt.com.cn | (0532)96577 |
25 |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www.cnht.com.cn | (0471)4960762, (021)68405273 |
26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guosen.com.cn | 800-810-8868 |
27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gyzq.com.cn | 400-8888-777 |
28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www.axzq.com.cn | (0755)82825555 |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指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3、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环球精选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三、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如果本基金所投资的主要市场暂停交易,即一般情况下,如由于一个或多个市场暂停交易,致使本基金资产净值20%以上的资产无法交易或估值(资产净值比例以本基金在决定暂停申购前一个估值日的投资组合为基础),本基金将决定是否暂停申购。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申购金额的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直销网点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除外)。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五、申购费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50万元以下 | 1.5%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1.2%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8% |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5% |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 1000元 |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本基金申购、赎回的币种为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接受其它币种的申购、赎回,并提前公告。
4、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和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部分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
通过e网行进行网上申购本基金执行的前端申购优惠费率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网上直销前端申购优惠费率 | ||||
农行卡 | 建行卡 | 浦发卡 | 兴业卡 | 中信卡 | |
50万元以下 | 1.05% | 0.75% | 0.6% | 0.6% | 0.6%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0.84% | 0.6% | 0.6% | 0.6% | 0.6% |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 0.6% | 0.6% | 0.6% | 0.6% | 0.6% |
通过农行卡和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200万元(不含2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和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六、申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结算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3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七、基金规模控制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汇复[2008]36号文,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额度范围内,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外汇额度等值的人民币金额确定本基金规模控制目标。
若任一开放日当日本基金基金规模接近或达到规模控制目标,本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公告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并自公告当日起暂停接受申购申请。
若任一开放日当日本基金净申购金额超过当日可用额度,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可用额度,对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八、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8年11月5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T日)后2个工作日(T+2日)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