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现持有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香集团”或“上市公司”)44,220,000股社会法人股,为天香集团非流通股股东;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现持有天香集团29,007,000股社会法人股,为天香集团非流通股股东。
为了更好的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华通置业、华鑫通,现就有关天香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事项补充承诺如下:
天香集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分置改革若能获得实施,且天香集团能够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恢复上市,则华通置业、华鑫通在香集团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的定期财务报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提议召开天香集团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该股东大会”),并提请该股东大会审议天香集团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且华通置业、华鑫通承诺将在该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具体的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天香集团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定期财务报表载明的总股本592,981,158股(本次定向发行及股权分置改革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9281361股,向除华通置业、华鑫通以外的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0.5636022股。本次定向转增后,无限售流通股股份总数为123,723,485股,相比天香集团恢复上市后最早一期的定期财务报表载明的股本(即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天香集团无限售流通股股本)113,215,5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增加了10,507,943股,即通过本次补充承诺的实施,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以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天香集团股本592,981,158股计)增加0.9281361股。若换算成以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本548,185,486股计,相当于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每10股增加1.1011210股。即以股权分置改革前的股本548,185,486股计,通过本次补充承诺的实施,流通股股东登记于帐户上的股份,在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每10股增加1.8988790股的基础上,每10股再增加1.1011210股。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ST天香 公告编号:2008-临048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等参与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本公司2008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18日
备查文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清市国有资产营运投资有限公司等参与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闽国资函产权(2008)3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