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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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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加光大证券为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8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08年11月20日起,光大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代码54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光大证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二、光大证券联系方式如下: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电话: 021-68816000

      传真: 021-68815009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40088887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ebscn.com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客户服务热线:10108998、40088887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9998

      四、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情,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999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查询。

      五、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1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