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惊动业界的“联合证券经纪人团队突遭集体除名”的劳动争议案,在经过一年的波折后,日前以经纪人二审撤诉、双方庭下和解而最终结案。
此案缘起于去年8月,联合证券上海武定路营业部针对经纪人佣金提成标准实施“新政”,遭到营业部经纪人的议论和反感。包括当时任职于市场部经理的文冰,以及经纪人团队长等在内的7名业务骨干,在随后的10月、11月先后被开除。几位经纪人提起上诉,认为强行实施的“新政”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将该营业部推上了被告席。杀鸡给猴看的效果没有实现,几十名营销员工纷纷辞职,原营销团队百名员工当时仅留下两成左右。
在今年7月中旬的一审判决中,原审法院认定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告败诉。随后原告又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二审上诉。不过,原定于今年11月中旬开庭的计划并未如期进行,原告文冰(化名)等二审撤诉,与联合证券上海武定路营业部达成了庭下和解。双方均表示,行情低迷为营业部、经纪人的生存、发展施压,长达一年的拉锯战后已无力再争执。
正是由于此案涉及到经纪人与券商之间出现利益纠纷时如何解决,业内人士对此案的进展也颇为关注,其中针对经纪人的“新政”提高经纪人考核标准是否合法、合理成为最大的争议点。
据知情人士透露,去年8月,联合证券在已有《联合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营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下,颁出新政《联合证券营业市场部活动量“考核方案”》。“新政”要求经纪人每月新开户数不得低于4个,开户数、客户资产规模增量要求与经纪人管理的资金量成正比。比如,一个管理800万元资金/市值的经纪人每月要求完成15个有效客户,同时还必须达到新增客户资产规模约80万元。
不仅达标要求被提高,没有达标的还要按未完成程度“倒扣”原有收入。该人士表示,按“新政”,没有新增客户的经纪人将拿不到一分钱。即便超额完成指标,经纪人也拿不到更多的提成收入。
原告律师黄昏认为,这套“考核方案”涉及职工劳动报酬的重大修正,联合证券并未证明在制定前曾听取过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同时,联合证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也应视为严重的违约行为。
而联合证券营业部相关人士则认为此案已结束,除此之外不愿再多谈。
事实上,即便事隔一年,证券经纪人的弱势地位仍没有明显的改善。部分券商仍对经纪人进行“两年资产归零”等考核管理。而在经纪人管理制度的制定上,证券经纪人也依然缺乏实质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