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规范证券公司灾难备份体系建设
2008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马婧妤
⊙本报记者 马婧妤
记者获悉,深圳证监局日前制定并下发了《深圳辖区证券公司灾难备份体系建设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灾难备份的模式、建设内容、选址、供应商选择等进行规范。
深圳证监局还向辖区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深圳辖区证券公司灾难备份体系建设工作细则>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辖区证券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建立灾难备份体系的工作方案;限时建成异地数据备份系统及恢复系统;在系统建成前,每月上报系统建设的有关进度;系统建成后,报备系统验收竣工报告及灾难备份体系相关的运行维护制度。
目前,深圳辖区各家证券公司均按照《通知》要求上报了建立灾难备份体系的工作方案,并已在10月底报送当月灾难备份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深圳辖区除2家证券公司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异地灾备中心选址工作外,其余证券公司均已完成异地灾备中心选址,已建立或正在筹建符合《细则》要求的灾难备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