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08年1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08-3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新世纪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3,000,000股(占总股本10.83%)质押给东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岗信用社,质押期限从2008年11月18日至双方协商解除质押止。
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678,684股,占总股本26.48%,其中已质押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80,630,000股,占总股本26.47%。
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08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