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金融·证券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基金
  • A3:货币债券
  • A4:期货
  • A5:策略·数据
  • A6:行业·个股
  • A7:热点·博客
  • A8:理财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产业·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调查
  • B7:产业研究
  • B8:人物
  • C1:披 露
  • C3:信息披露
  • C4:信息披露
  • C5:信息披露
  • C6:信息披露
  • C7:信息披露
  • C8:信息披露
  • C9:信息披露
  • C10:信息披露
  • C11:信息披露
  • C12:信息披露
  •  
      2008 11 20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1版:公 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1版:公 司
    三公司轮流举报 “茂业系”四面楚歌
    S吉生化实施股改更名 S*ST物业提高股改对价
    深国商反收购“毒丸计划”违规流产
    攀钢整合押后 权证持有人获参与权
    两公司增发方案到期失效
    中油化建等三公司
    停牌筹划资产重组
    深交所两度发函“关注”现代投资候选独董
    海信电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上证所董秘后续培训
    在厦门开班
    中石油
    拟斥50亿购六关联企业资产
    中国石化
    发行200亿元债券获批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攀钢整合押后 权证持有人获参与权
    2008年1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言
      “攀钢系”公司未如期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报记者 陈言

      

      “攀钢系”今天没有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意味着钢钒GFC1持有人在最后一刻得以挤进整合大门,为“攀钢系”整合提供现金选择权的鞍钢集团为此最多将增加支出71亿元左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的规定,现金选择权申报的时间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上市公司应当在现金选择权实施前3个交易日内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但“攀钢系”今天没有刊登现金选择权的实施公告,表明它的整合不可能在11月28日之前完成。

      如果要在11月28日之前完成整合,今天应该是“攀钢系”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的最后时间。按照正常的操作流程,除5个交易日作为现金选择权的申报时间外,通常还有1个交易日作为股权登记日,而今天到27日总共只有6个交易日。没有在今天刊登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意味着钢钒GFC1持有人挤进了整合大门。

      整合大门向钢钒GFC1持有人敞开,某种程度上可谓是意外之果。此前,相关各方普遍预期为了维持整合后攀钢的上市地位,钢钒GFC1持有人行权获得股份应该不会给予现金选择权。但随着攀钢钢钒本月13日刊登中国证监会《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后有关事项的函》,钢钒GFC1持有人能够挤进整合大门的预期不断增强。在这种预期之下,钢钒GFC1走出了非常典型的V字形态,短短几天内的涨幅达到了一倍多。

      因“攀钢系”的整合不能在11月28日之前完成,那么钢钒GFC1持有人由此可以通过行权方式获得与攀钢钢钒股东同等的现金选择权。由于昨天钢钒GFC1的收盘价只有6.73元,行权之后与9.59元换股价之间尚有8.58%的空间。如果钢钒GFC1持有人全部选择现金的话,为“攀钢系”整合的鞍钢集团最多将增加支出71亿元左右。

      钢钒GFC1持有人在最后一刻挤进了整合大门,使得“攀钢系”整合的完成时间势必有所延长。按照计划,钢钒GFC1最后一个行权日是12月11日。事实上,为稳定投资者对整合前景的预期,攀钢钢钒昨日特别公告,攀钢集团和鞍钢集团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相关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目前,相关方面正抓紧落实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维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三家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