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金融·证券
  • 5:上市公司
  • 6:产业·公司
  • 8:书评
  • 9:信息大全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市场
  • T5:艺术财经·焦点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2008 11 22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5版:上市公司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5版:上市公司
    燃油套保失算 中国国航浮亏31亿元
    丰原生化
    柠檬酸被高额征税退出美国
    ST 联油危机重重 唯一主营业务已停产
    中海油服
    再获阿联酋测井服务合同
    江西上市公司积极推动新型股权文化建设
    46个通信项目国家列项 相关公司将受益
    东方市场
    斥资2.8亿元购地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安信信托
    拟设立新信托项目
    江苏阳光
    拟发约8亿公司债
    中油化建
    签订1740万美元海外合同
    S*ST美雅
    重大资产重组上会
    关于《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08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关于《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的监督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欢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08年11月28日前反馈至中国证监会。

      联系方式如下:

      传    真:8610—88061167, 88061504

      电子信箱:lilinqi@csr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

      邮    编:100140

      附件:《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