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0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9名,出席会议及授权出席董事18名,公司独立董事李扬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孙铮独立董事代行表决权,公司独立董事王君因公务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会议由吉晓辉董事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
1、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吉晓辉董事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推选傅建华董事、陈辛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关于推选执行董事并组成执行董事会的议案
同意由吉晓辉董事、傅建华董事、陈辛董事、沈思董事、黄建平董事组成执行董事会,由吉晓辉董事担任主席,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傅建华先生为公司行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委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委任杨国平先生、吴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同意聘任商洪波先生、刘信义先生、姜明生先生为公司副行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8、公司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信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9、公司关于推选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7人)
主任:吉晓辉
委员:傅建华 陈 辛 潘卫东 邓伟利 李 扬 沈 思
(2)资本与经营管理委员会 (7人)
主任:陈 辛
委员:杨德红 邓伟利 孙 铮 李 扬 李小加 沈 思
(3)审计委员会:(7人)
主任:孙 铮
委员:杨德红 潘卫东 陈学彬 徐 强 王 君 黄建平
(4)提名委员会:(7人)
主任:刘廷焕
委员:吉晓辉 傅建华 马新生 孙 铮 陈学彬 徐 强
(5)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7人)
主任:徐 强
委员:卓曦文 邓伟利 刘廷焕 陈学彬 王 君 黄建平
(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7人)
主任:李 扬
委员:马新生 尉彭城 王观锠 孙 铮 陈学彬 李小加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10、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小组的议案
同意设立董事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吉晓辉、傅建华、陈辛、沈思、黄建平、杨德红、刘廷焕、冯树荣、傅浩等九人组成,吉晓辉担任组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1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08-03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1 月20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名,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9名,监事胡祖六、夏大慰因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刘海彬监事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刘海彬监事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1、公司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刘海彬监事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组成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夏大慰、刘海彬、张宝华、冯树荣、杨绍红组成,夏大慰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各位委员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