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6日,根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11月24日对本基金自2008年10月22日至2008年11月23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8年11月24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8年10月22日起至2008年11月23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8年11月24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8年11月24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8年11月25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8年11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11月2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8年11月21日申购及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及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8年11月2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2008年11月22日、23日为非工作日,因此本基金于11月24日进行累积收益的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话费)或0755-83026888;
3、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平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联合证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金元证券、长江证券、南京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东海证券、德邦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招商证券、东莞证券、国都证券、华泰证券、安信证券、江南证券、平安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信泰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齐鲁证券、宏源证券、中投证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