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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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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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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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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2008年1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证券代码:000415        公告编号:2008—055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公司证券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7月8日下午,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大投资)通知,淳大投资拟定与合作伙伴协商重大事项,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权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公司股票自2008年7月9日起申请停牌。

    随后公司及相关各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协商,并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申请股票于2008年7月16日起停牌至今。

    一、曾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介绍

    在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淳大投资与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组汇通集团之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与相关部门沟通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合并创新业务,在申请停牌期限内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重组事宜等相关信息,因此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7月16日起停牌至今。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做的工作

    在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本公司及重组方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努力推进重组进程,与相关方进行了沟通;同时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等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按照重组计划进程起草了各项准备文件;同时公司按规定每周发布一次重组进展情况提示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止筹划的原因

    近期,受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剧的影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急剧变化,其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尚不明朗,重大资产重组双方协商确定的原重组方案所依据的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原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不成熟。鉴于此,公司与相关各方尽最大努力就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了协商,但由于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与各方协商达成,为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各方协商,决定中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与相关各方中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实属对全球经济形势剧变影响的无法预计,同时亦是无奈之举,公司对于给各位投资者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复牌安排

    本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1月24日上午9时30分复牌。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8-056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08年11月20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富鼎担保”)与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舟基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富鼎担保向舟基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3000万股汇通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09年6月28日),占汇通集团总股本的9.99%。

    转让完成后,舟基集团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富鼎担保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8年11月20日,富鼎担保与舟基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富鼎担保

    受让方:舟基集团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3000万股,占汇通集团股权比例为9.99%

    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转让价款:转让价格为每股2元,总价款共计6000万元

    支付方式:舟基集团以权益资产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付款安排:富鼎担保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标的股份(包含该等股份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全部有偿转让给舟基集团;舟基集团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受让标的股份(包含该等股份所有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生效时间及条件:签署即生效

    特别条款:无

    三、股份转让双方情况介绍

    (一)受让方

    名称: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78号

    法定代表人:黄善年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310000200049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机械、水暖设备的销售。(以上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营业期限:二00一年九月三日 至 二0二一年九月二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310114703355342

    通讯方式:021-53858010

    (二)出让方

    名称: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嘉汇新城汇商中心802

    法定代表人:练军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吗:4403011028009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期限:2004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地税字440300760475658 号

    深国税登字440300760475658 号

    通讯方式:0755-83297764

    四、本公司承诺将根据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富鼎担保、舟基集团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富鼎担保、舟基集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8-057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通集团

    股票代码:00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嘉汇新城汇商中心80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嘉汇新城汇商中心802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11月21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富鼎担保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汇通集团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舟基集团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书
    本报告书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嘉汇新城汇商中心802

    法定代表人:练军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吗:44030110280095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期限:2004年4月6日至2024年4月6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深地税字440300760475658 号

    深国税登字440300760475658 号

    通讯方式:0755-8329776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胡志光董事中国中国
    张明伟董事中国中国
    练军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王娟400033.40
    周丽600050
    王伟200016.60

    周丽基本情况:性别:女,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湖南,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嘉汇新城汇商中心802,通讯方式:0755-83297764,没有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减持目的

    2008年11月20日,富鼎担保与舟基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舟基集团受让富鼎担保持有的 3000 万股汇通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汇通集团总股本的 9.99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富鼎担保将成为汇通集团第三大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富鼎担保没有明确意向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汇通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富鼎担保持有汇通集团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47,625,10615.86%17,625,1065.87%

    二、协议转让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协议转让。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8年11月20日,富鼎担保与舟基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富鼎担保

    受让方:舟基集团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3000万股,占汇通集团股权比例为9.99%

    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转让价款:转让价格为每股2元,总价款共计6000万元

    支付方式:舟基集团以权益资产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付款安排:富鼎担保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标的股份(包含该等股份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全部有偿转让给舟基集团;舟基集团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受让标的股份(包含该等股份所有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生效时间及条件:签署即生效

    特别条款:无

    (二)其他事项

    本次富鼎担保转让的股份为汇通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09年6月28日;上述转让的股份因富鼎担保及汇通集团的融资行为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目前取得债权人银行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舟基集团承诺在目标股份过户至舟基集团名下后,舟基集团将继续遵守富鼎担保在汇通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目标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富鼎担保和舟基集团对相关转让的股份的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对富鼎担保在汇通集团中拥有权益的剩余17,625,106股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三、富鼎担保所持汇通集团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富鼎担保共持有汇通集团股份数量为47,625,106股、占总股本的15.86%;其中包括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5,445,725股、占总股本的11.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179,381股、占总股本的4.0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富鼎担保所持有的3540万股汇通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1.78%已经在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四、富鼎担保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富鼎担保曾于2008年7月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07年7月24日至2008年7月8日其将解禁流通的汇通集团股份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出售17,854,201股,其持股比例由变动前的21.80%降低至变动后的15.86%。

    第四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2008 年7月4日至2008 年7 月8 日下午收市,富鼎担保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共出售汇通集团股份2,838,410 股,占总股本0.95%。

    除上述买卖行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交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 富鼎担保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富鼎担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富鼎担保与舟基集团之《股份转让协议》

    4. 本报告书文本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练军

    2008年11月21日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新疆省乌鲁木齐市
    股票简称汇通集团股票代码00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47,625,106股         持股比例:15.8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减少30,000,000股         变动比例:减少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练军

    2008年11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8-058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汇通集团

    股票代码:00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7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9楼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11月21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基集团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汇通集团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富鼎担保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富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协议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78号

    法定代表人:黄善年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310000200049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建筑机械、水暖设备的销售。(以上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营业期限:200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2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地税沪字310114703355342

    通讯方式: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9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黄善年执行董事中国浙江
    钟志军总经理中国上海
    林英副总经理中国上海
    乐林国副总经理中国浙江
    李国锋副总经理中国浙江
    王海燕副总经理中国浙江

    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黄善年1400093.33
    黄行夫10006.67

    黄善年基本情况:性别:男,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浙江,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29楼 ,通讯方式:021-33926703,没有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2008年11月20日,舟基集团与富鼎担保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舟基集团受让富鼎担保持有的3000万股汇通集团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限售流通股),占汇通集团总股份数的9.99%。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舟基集团将成为汇通集团第二大股东。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舟基集团不排除以适当方式增持汇通集团存量及增量股份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舟基集团不持有汇通集团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舟基集团受让的3000万股汇通集团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09年6月27日。

    二、协议转让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协议转让。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8年11月20日,富鼎担保与舟基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富鼎担保

    受让方:舟基集团

    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比例:3000万股,占汇通集团股权比例为9.99%

    股份性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转让价款:转让价格为每股2元,总价款共计6000万元

    支付方式:舟基集团以权益资产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付款安排:富鼎担保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标的股份(包含该等股份所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全部有偿转让给舟基集团;舟基集团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受让标的股份(包含该等股份所有附带的全部股东权利和义务)并支付相应的价款。

    生效时间及条件:签署即生效

    特别条款:无

    (二)其他事项

    本次舟基集团受让的股份为汇通集团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09年6月28日;上述转让的股份因富鼎担保及汇通集团的融资行为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目前取得债权人银行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舟基集团承诺在目标股份过户至舟基集团名下后,舟基集团将继续遵守富鼎担保在汇通集团股权分置改革中关于目标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富鼎担保和舟基集团对相关转让的股份的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对富鼎担保在汇通集团中拥有权益的剩余17,625,106股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汇通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舟基集团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舟基集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股份转让协议》;

    4、本报告书文本。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善年

    2008年11月21日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新疆省乌鲁木齐市
    股票简称汇通集团股票代码0004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427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0 股         持股比例:     0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    增加3000万股         变动比例: 提高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舟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善年

    200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