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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总局官员“解密”燃油税四大悬疑(上接封一)
    2008年1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国税总局官员“解密”燃油税四大悬疑

      (上接封一)对此,这位国税总局官员称,过去已经形成的燃油税征收方案就是采取从量征收的方式,目前并未改变,“这和煤炭资源税等的征收方式是一致的”。

      据悉,燃油税的征收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从量征收;二是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就是通过现有养路费总量和全社会耗油量计算出每升油应该征收的燃油税税额,通常是固定值;从价征收就是以现有成品油价格为基准按一定的比例征收,其会根据油价变动而浮动。

      据一份1999年国务院通过的公路法修正草案中关于燃油税的具体实施方案显示:燃油税的征收采取从量征收,而非从价征收,也就是说按购买成品油的数量(容积)征收,而不是按照成品油价格的百分比征收。当时设定的燃油税税率分别为:汽油1.20元/升,柴油1.00元/升。

      但上海财经大学税法专家胡怡健教授认为,因油价总趋势是上涨的,中央未来采取从价征收的可能性仍很大。

      ——推出时点。一种观点认为会采取先下调油价再进行税费改革。但这位官员透露,此次燃油税费改革会和国内成品油价下调同时进行。

      “尽管具体推出的时点还不清楚,但有关方面都是在按照尽快推出的思路来运作(这个事情)。燃油税不会拖到明年再推。”该官员指出,“一方面,这是由于目前国际油价相对较低,燃油税推出时机较好,各方也已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如果取代养路费的话,新方案也需要尽快向社会公布”。

      他还向本报记者表示,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不会阻碍燃油税的推出。和国际油价相比,这些都属于次要问题。

      “总之,一切都从改革大局出发,政府会统筹考虑各方利益。即便改革之后利益关系调整,政府也会作出相应补偿。”这位官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