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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1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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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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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4版:信息披露
    2008年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增发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
    “钢钒GFC1” 认股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宁波银行开通基金
    转换业务的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光大银行为代销渠道
    并参与光大银行网上银行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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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宁波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8年1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8年11月26日起,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详情如下: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以及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之间的基金转换。

      二、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以及相应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其中赎回费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入基金资产。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各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用请查阅各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公告,或前往本公司网站查询。

      注: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将收取申购费补差,即“申购费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当转入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转出基金的适用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申购费补差。

      (二)、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计算公式如下:A=[B×C×(1-D)/(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申购费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三、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的基金。

      2、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从新交易发生时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T+2日起可提交赎回申请。

      3、对于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权益登记日的T+2日起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4、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原则,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方的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且处于可赎回状态,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转入方的基金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转换费率以及费用的收取情况以届时本公司刊登的公告为准。

      8、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对于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将采用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9、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余额时,本公司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10、如投资者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其账户余额低于最低基金份额余额时,本公司将要求投资者一次性全部转出基金份额,并以此计算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11、本公司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调整。

      四、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五、咨询方式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6528、962528(上海地区);或前往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0755-83026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11 月 26 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宁波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

      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宁波银行为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的代销机构。

      自2008年11月26日起,宁波银行在宁波地区及上海、杭州、南京、深圳的各指定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热线:96528、962528(上海地区);或前往各营业网点咨询

      宁波银行网站: www.nbcb.com.cn

      联系人:钱庚旺

      电话: 021-63586189

      传真: 021-63586215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755-8302688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话费)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11 月 26 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宁波银行推出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08年11月26日起,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

      基金定投指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1);

      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320002);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

      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4);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

      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6)。

      三、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到宁波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具体办理规则遵守宁波银行的相关规定。

      四、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五、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只有已成功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且账户状态为正常的投资者才可以通过宁波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具体开户和签约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宁波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宁波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

      六、申购费率的说明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宁波银行有关基金定投业务的规定,并与宁波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宁波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申请开办基金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九、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为使您及时掌握定投申请的确认结果,请投资者在T+2工作日起到本公司或宁波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投资者办理本业务后,可以在本基金交易时间内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本业务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赎回时遵循“先进先出”规则。

      十、基金定投的变更和终止

      1、目前,宁波银行可提供基金定投的签约、变更和撤销服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宁波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人终止基金定投,须至宁波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进行撤约,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宁波银行的有关规定。

      3、基金定投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宁波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式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 96528、962528(上海地区);或前往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2、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0755-830268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十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