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9号文批准募集设立,核准日期为2004年2月27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4月12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8年10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4年4月12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层
办公地址:同上
设立日期: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 021-50478080
联系人:童鹭榕
本基金管理人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42号文批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国安联集团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目前股权结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 德国安联集团出资比例为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Bruce Kho(许耀发)先生,副董事长,注册会计师。历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现担任德国安联资产管理公司(AGI)亚太区董事长。
(3)先江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德国基尔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德累斯登银行德国法兰克福总部机构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机构资产管理资深投资顾问,机构资产管理驻远东区代表,德累斯登银行德国法兰克福总部业务发展部资深经理,台湾德盛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担任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发展负责人。
(4)庹启斌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君安证券营业部经理,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君安证券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君安证券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君安证券债券部总经理,君安证券副总裁。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5)李迅雷先生, 1991年硕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业。毕业后至1996年,工作于上海财经大学研究所。1996年7月加盟君安证券研究所,现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研究所所长和销售交易部总经理,中国证券分析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利率、国际投资和证券市场。1989年开始从事国内证券市场研究,先后编著、翻译证券类书籍五本,在各类学术性、专业性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百余篇。
(6)Andrew Douglas Eu(余义焜)先生, 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怡富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分析员、投资经理、董事(地区业务)、JF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行政总裁。现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日本公司董事、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卢森堡公司董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委员。
(7)许冠庠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物资局局长、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8)王丽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曾在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8年到国家司法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3年受司法部指派筹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后中心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现担任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9)Bernd-Uwe Stucken 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他是一位拥有超过15年商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有8年在中国的从业经验。现担任Haarmann Hemmelrath & Partner’s and Haarmann Hemmelrath Management Consultants’ 上海代表处的执行合伙人、Sto AG和Seeber公司的董事。
(10)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经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委派至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担任首席代表。
2、监事
(1)蒋忆明先生,会计师,博士,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至1993年5月担任深圳宇康太阳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1993年5月至1999年8月历任君安证券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君安证券公司财务总监;1999年8月至2000年9月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3年4月起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Eric Chun Hung Lai (黎俊雄),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澳洲执业会计师,财务学博士。历任Taisho Marine & Fir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主任,Sun Allianc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师,Swiss Reinsurance(新加坡及香港)会计总监,安联保险亚太区财务总监。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财务与控制总监。
(3)古韵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现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监察稽核部总监、董事会秘书。
3、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许小松先生,总经理,经济学博士。历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副总经理。
(2)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历任基金经理:
袁柏南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4年4月至2004年9月。
张学军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4年7月至2006年11月。
吴任昊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6年12月至2007年8月。
王轶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时间为:2006年3月至2007年11月。
现任基金经理:
吴鹏先生,经济学硕士。吴鹏先生曾任职于洛阳热电厂、东北证券、亚洲证券、湘财证券,2004年加入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研究和基金管理工作。2007年6月加入本公司。2007年9月起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6年9月至2007年4月,吴鹏先生曾任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7年4月至2007年5月,吴鹏先生曾任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08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01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8年6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95只,其中封闭式10只,开放式85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超过90%。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履约类产品、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08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先后被《全球托管人》、《环球金融》、《财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等国际国内媒体评选为2007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自2004年以来,工商银行托管服务获得的该类奖项累计已经达到12项。
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层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茅斐
(二)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联系人:田耕
2)名称: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 010-65547242
联系人:李瑞
3)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4)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虞谷云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联系人:芮敏祺
6)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5183888
联系人:权唐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联系人:金芸
8)名称: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联系人:方晓丹
9)名称: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634400
联系人:李蔡
10)名称: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235
联系人:贾波
11)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黄健
12)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曹晔
13)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李洋
14)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联系人:齐晓燕
15)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16)名称: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08
联系人:张治国
17)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谢高德
18)名称:招商银行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475
联系人:万丽
19)名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20)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电话:(010)67596093
联系人:何奕
2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电话:010-85238423
联系人:陈宇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28号中国凤凰大厦1号楼7、8、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潘冬亮
电话:010-66581661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29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吴宇
联系方式:63325888-3108
2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联系人:李茂俊
联系方式:010-62267799
2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 钱庚旺
电话:02163586189
26)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层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高滋生
电话:021-58788888
27)名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地址:上海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联系人:冯仪
电话:021-62793153
28)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联系电话:0755-82026521
联系人: 刘权
(三)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层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仲晓峰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同上
负责人:蔡廷基
电话:021-53594666
联系人:黎俊文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成长型股票基金,专注投资于中国A股市场上具有成长潜力的小盘股。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国内外成功的基金管理经验,在严格的风险控制机制下,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通过多角度、多层次的基本面研究,充分发掘小盘股所具有的潜在成长性带来的投资机会,并通过波段操作的择时策略追求较高的资本利得收益,从而实现投资者资产的长期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基于基金管理人国际化的研究平台,融全球分析的资源与中国研究团队的智慧为一体,将定性与定量分析贯穿于公司价值评估、投资组合构建以及组合风险管理的全过程之中,依靠坚实的基础分析和科学的金融工程模型,把握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有利投资机会,构建最佳的投资组合,实现长期优于业绩基准的良好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自下而上的证券选择。总体上说,对于本基金的投资重点——小盘股而言,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综合使用数量化的金融工程模型、科学严谨的财务分析和深入的上市公司调研与独特的草根研究等多种手段精选个股,并在此基础上构建股票投资组合。第二个层次是资产类别配置层面的风险管理,即对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和现金三大资产类别间的配置进行实时监控,并根据当时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行情调整资产配置比例,达到控制基金风险的目的。总之,本基金在投资管理的每一个层次都将定性研究和量化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风险收益结构的最优性。
1、自下而上的股票选择策略
本基金整体的投资策略以“自下而上”的股票选择为核心。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对象是未来具备良好成长性并且现时估值水平较低,股价中尚未充分反映公司未来高成长性的小盘股。通常情况下,小盘股投资将占本基金股票总投资的80%以上。在当前中国证券市场环境中,本基金对小盘股的界定方式为: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将对中国A股市场中的股票按流通市值从小到大排序并相加,累计流通市值达到总流通市值50%的股票归入小盘股集合;期间对于未纳入最近一次排序范围内的股票(如新股、恢复上市股票等),则参照最近一次排序的结果决定其是否纳入小盘股集合。若因某些小盘股市值的相对变化而导致小盘股的投资比例低于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本着投资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适时予以调整,最长不超过一年。
本基金对于小盘股的界定方式将随中国证券市场未来的发展与变革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成长性和估值水平是本基金选择股票过程中考虑的两个最主要因素,基于对这两方面因素的考量,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两类股票。
(1)在行业处于高速增长时期或公司在行业中具有独特的、短期内难以被模仿的竞争优势,使得公司在未来具有可持续的高成长性,并且目前的估值水平较低的上市公司;
(2)公司的现状不甚理想,但经过深入调研发现,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将在可预见的未来发生实质性变化,使公司的业绩得以大幅度增长,并且这种基本面的变化尚未充分反映到股票价格中的上市公司。
2、资产类别配置层面的风险管理
虽然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采取的是“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但仍然要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手段在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的配置过程中严格控制基金的市场风险。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金融市场的利率变化和经济运行周期的变动,积极有效地调整基金的资产类别配置比例,以控制基金资产的市场风险暴露。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20%-75%;债券资产20%-65%;现金类资产5%-15%。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在强调基金投资偏股型的同时也注重保持整体投资组合较高的流动性,以规避小盘股的流动性风险。
资产类别和配置比例
资产类别 | 选择的资产 | 资产配置低限 | 资产配置高限 |
股票 | 以中国A股市场上的小盘股为主 | 20% | 75% |
债券 |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 | 20% | 65% |
现金 | 银行存款等现金管理工具 | 5% | 15% |
3、债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和管理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小盘股市场的市场风险,在进行股票、债券与现金三大类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把基金资产中的一部分进行债券投资,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构建与调整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对象目前主要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中的债券品种,投资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此外,未来市场可能推出的各类固定收益证券及其衍生金融工具也将成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内财政货币政策以及结构调整因素(包括资金面结构调整、制度建设和品种创新、投资者结构变化)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判断债券市场的走势,采取相应的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将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等积极的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4、投资管理流程
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及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并防止基金介入内幕交易或陷入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投资决策
①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基金经理定期制作的《投资策略报告》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投资策略报告》经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签阅后备案。
②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名单,并上报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③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和其他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全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1、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3、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分管投资的副总经理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小盘股指数与天相中盘股指数的加权平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基准=(天相小盘股指数×60%+天相中盘股指数×40%)×60%+上证国债指数×40%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积极成长型的股票基金,由于其股票投资组合以小盘股为主,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平衡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使基金的单位风险收益值从长期平均来看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单位风险收益值。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10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8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460,100,181.24 | 68.83 |
其中:股票 | 1,460,100,181.24 | 68.83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521,432,918.51 | 24.58 |
其中:债券 | 521,432,918.51 | 24.58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29,944,016.11 | 6.13 |
6 | 其他资产 | 9,710,215.56 | 0.46 |
7 | 合计 | 2,121,187,331.42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25,918,843.68 | 1.24 |
B | 采掘业 | 10,724,944.88 | 0.51 |
C | 制造业 | 531,559,652.27 | 25.51 |
C0 | 食品、饮料 | 70,922,710.84 | 3.40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10,820,000.00 | 0.52 |
C2 | 木材、家具 | 0.00 | 0.00 |
C3 | 造纸、印刷 | 0.00 | 0.00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91,447,090.84 | 4.39 |
C5 | 电子 | 0.00 | 0.00 |
C6 | 金属、非金属 | 57,738,515.67 | 2.77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74,386,720.84 | 13.17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26,244,614.08 | 1.26 |
C99 | 其他制造业 | 0.00 | 0.00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71,261,996.44 | 3.42 |
E | 建筑业 | 86,738,286.96 | 4.16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00,839,485.25 | 4.84 |
G | 信息技术业 | 149,824,422.78 | 7.19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6,329,785.20 | 0.78 |
I | 金融、保险业 | 255,904,820.65 | 12.28 |
J | 房地产业 | 73,969,816.86 | 3.55 |
K | 社会服务业 | 28,137,910.25 | 1.35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0.00 | 0.00 |
M | 综合类 | 108,890,216.02 | 5.23 |
合计 | 1,460,100,181.24 | 70.08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00 | 浦发银行 | 5,971,718 | 93,278,235.16 | 4.48 |
2 | 601186 | 中国铁建 | 9,266,911 | 86,738,286.96 | 4.16 |
3 | 600031 | 三一重工 | 4,398,307 | 71,472,488.75 | 3.43 |
4 | 600415 | 小商品城 | 1,510,958 | 67,086,535.20 | 3.22 |
5 | 000001 | 深发展A | 4,214,707 | 63,178,457.93 | 3.03 |
6 | 600030 | 中信证券 | 2,421,985 | 59,968,348.60 | 2.88 |
7 | 600122 | 宏图高科 | 5,386,364 | 55,371,821.92 | 2.66 |
8 | 600795 | 国电电力 | 8,762,164 | 55,026,389.92 | 2.64 |
9 | 600050 | 中国联通 | 9,785,518 | 53,526,783.46 | 2.57 |
10 | 000159 | 国际实业 | 5,723,873 | 53,174,780.17 | 2.55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68,695,400.00 | 3.30 |
2 | 央行票据 | 287,487,000.00 | 13.80 |
3 | 金融债券 | 117,490,000.00 | 5.64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117,490,000.00 | 5.64 | |
4 | 企业债券 | 30,387,435.70 | 1.46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17,373,082.81 | 0.83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521,432,918.51 | 25.03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60212 | 06国开12 | 1,000,000 | 97,800,000.00 | 4.69 |
2 | 0701131 | 07央票131 | 800,000 | 80,760,000.00 | 3.88 |
3 | 0801034 | 08央票34 | 800,000 | 76,928,000.00 | 3.69 |
4 | 050009 | 05国债09 | 600,000 | 58,662,000.00 | 2.82 |
5 | 0701026 | 07央票26 | 500,000 | 49,455,000.00 | 2.37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1,098,780.49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2,572.00 |
3 | 应收股利 | 0.00 |
4 | 应收利息 | 8,431,399.10 |
5 | 应收申购款 | 127,463.97 |
6 | 其他应收款 | 0.00 |
7 | 待摊费用 | 0.00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9,710,215.56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5709 | 唐钢转债 | 9,791,661.11 | 0.47 |
2 | 110971 | 恒源转债 | 4,928,186.90 | 0.24 |
3 | 110227 | 赤化转债 | 1,695,274.80 | 0.08 |
4 | 128031 | 巨轮转债 | 957,960.00 | 0.05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600031 | 三一重工 | 71,472,488.75 | 3.43 | 重要事项 |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3,436,497,623.67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14,514,218.92 |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88,712,950.30 |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362,298,892.29 |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2004-4-12至2004-12-31 | 2005-1-1至2005-12-31 | 2006-1-1至2006-12-31 | 2007-1-1至2007-12-31 | 2008-1-1至2008-9-30 | 2004-4-12至2008-9-30 | |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6.50% | 0.21% | 77.59% | 121.91% | -44.49% | 104.96%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19.71% | -4.17% | 54.63% | 94.89% | -37.21% | 45.58% |
超额收益率 | 13.21% | 4.38% | 22.96% | 27.02% | -7.28% | 59.38%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 0.55% | 0.72% | 1.07% | 1.67% | 2.17% | 1.37%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0.90% | 0.93% | 1.03% | 1.51% | 1.97% | 1.32% |
收益率标准差之差 | -0.35% | -0.21% | 0.04% | 0.16% | 0.20% | 0.05% |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其它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与赎回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基金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2)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基金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 1.2% |
1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 | 1.0% |
1亿元(含)以上 | 0.4% |
自2006年2月13日起,个人投资者凡通过国联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可获得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采取0.6%的申购费率。当申购费率调整时将另行公告。
自2006年11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金额 | 原申购费率 | 优惠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0.6% |
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 1.2% | 0.6% |
1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 | 1.0% | 0.6% |
1亿元(含)以上 | 0.4% | 0.4% |
自2007年2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优惠至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金额 | 原申购费率 | 优惠申购费率 |
100万元以下 | 1.5% | 0.6% |
1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 | 1.2% | 0.6% |
1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 | 1.0% | 0.6% |
1亿元(含)以上 | 0.4% | 0.4% |
自2007年8月1日起,投资者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手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自2007年8月22日起,投资者通过联合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手续费率优惠,即: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2007年10月25日起凡持农行金穗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金额分档,统一按0.6%的优惠费率收取。
自2007年11月12日起,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享有优惠,即: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07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广发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享有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08年1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享有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08年1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国泰君安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8年1月30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人通过工商银行基金定投业务进行的本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08年5月5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本基金定投申购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自2008年5月1日起,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进行的本基金基金定投申购均享有申购费率八折优惠。自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截至前述期间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中信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费率4折起,但优惠费率不低于0.6%;(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自2008年7月1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柜台现场办理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008年9月1日起持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费率7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2)原申购费率不高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自2008年11月3日至2009年9月30日(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者通过浦发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与浦发银行进行定投签约,凡在活动期间成功发起的相关基金定投申购业务,享受如下优惠:(1)原定投申购费率高于0.6%,则实行8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2)原定投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以及固定费率,则该基金按原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4)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归注册登记人所有。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期 | 赎回费率 |
365天以内 | 0.5% |
满365天不满730天 | 0.25% |
满730天后 | 0% |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人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6)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转换费
(1)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盛稳健”,代码:255010)、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盛小盘”,代码:257010)、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盛安心”,代码:253010)、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盛精选”, 前端代码:257020,后端代码:257021)、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德盛优势”, 前端代码:257030,后端代码:257031)。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另行公告。
(2)适用销售机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具体可转换基金为各销售机构已销售基金。
(3)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①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A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B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本公司旗下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0.50%
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满1年不足2年 0.25%
持有满2年 0
德盛安心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满1年不足2年 0.25%
持有满2年 0
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满1年不足2年 0.25%
持有满2年 0
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1年以下 0.50%
持有满1年不足2年 0.25%
持有满2年 0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
C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其中: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目前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基金名称 申购费率
德盛稳健 0~100万 1.50%
100万(含)~1000万 1.20%
1000万(含)~1亿 1.00%
1亿(含)以上 0.40%
德盛小盘 0~100万 1.50%
100万(含)~1000万 1.20%
1000万(含)~1亿 1.00%
1亿(含)以上 0.40%
德盛安心 5000(含)~100万 1.50%
100万(含)~500万 1.00%
500万(含)~1000万 0.50%
1000万(含)以上 1000元
德盛精选(前端)1000(含)~50万 1.50%
50万(含)~150万 1.00%
150万(含)~500万 0.60%
500万(含)以上 1000元
德盛精选(后端) 1年以下 1.60%
1年(含)-3年 1.30%
3年(含)-5年 0.60%
5年(含)以上 0
德盛优势(前端)1000(含)~50万 1.50%
50万(含)~150万 1.00%
150万(含)~500万 0.60%
500万(含)以上 1000元
德盛优势(后端)1年以下 1.60%
1年(含)-3年 1.30%
3年(含)-5年 0.60%
5年(含)以上 0
(下转C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