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推出可分离债质押式回购交易
2008年1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璐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昨日(25日)向会员单位下发《关于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可分离债等债券名单及出入库代码的通知》,宣布该所将于2008年12月1日起,同意已上市的符合回购资格条件的“06马钢债”等11只可分离债和“01中移动”等2只企业债可用于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上交所此举旨在进一步提高交易所债券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根据通知,可用于质押式回购的11只可分离债分别是06马钢债、07云化债、07深高债、08上汽债、08赣粤债、08中远债、08石化债、08上港债、08青啤债、08葛洲债和08江铜债;2只企业债是01中移动和02中移(15)。其回购交易的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