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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财险公司风险的调查摸底脚步开始加快。继本报昨日独家报道“保监会拟从明年开始要求财险商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计提准备金”后,昨晚又有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称,为防止因投资市场波动所导致的退保等风险,保监会日前向国内12家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加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管理有关监管意见的函》,要求其尽快成立相关应急机构,健全相关应急工作机制。
虽然大部分非寿险投资产品今年下半年以来相继停售,但明年密集到来的给付期压力依然不小。因此,保监会在函中要求财险公司必须做好非寿险投资产品的风险排查、重点风险的压力测试、应急预案、产品信息披露及保单持有人教育、建立责任制和强化领导责任制等五项主要工作。
上述人士透露称,风险排查主要针对非寿险投资产品销售、资金运用、理赔、退保等各个环节,务必排查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点,根据风险的不同属性建立风险预警和检测机制。有关风险排查情况,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变化情况及时向保监会报告。
“压力测试方面,保监会要求我们按照各类产品的期限、满期赔付情况作好压力测试,按照测试结果提取足额现金准备,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应对可能出现的退保风险。”一家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本报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保监会还特别强调财险公司应建立退保应急预案。预案中应包括大规模提前退保预案、资金流动性预案。“各公司应重点分析提前退保情况以及原因,并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退保情况做出预测;对预定收益型投资产品应建立退保的月度分析制度,对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产品建立周度分析制度。在经营中,如出现大面积退保等紧急或重大事件时,应将有关情况立即向保监会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保监会明确要求财险公司应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销售、投资、理赔、退保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人,公司要有一名班子成员担任总负责人。对未按照上述监管要求做好风险排查、压力测试、应急预案工作的公司,保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该产品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严厉处罚。
在长达7页的函中,保监会还特别列举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风险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公司投资型产品基本情况、资产配置情况、投资型产品主要风险分析等三大项,其中细化到满期收益率、同期银行利率、投资余额、关于满期支付风险分析(历年平均退保率)、未来5年满期支付本金额统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