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且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增加提案的公告于2008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1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莫林弟主持,会议召集人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08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发出后,公司控股股东永鼎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且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增加提案的公告于2008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00276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2110462股的36.8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聘请审计机构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被注销,故公司审计机构由合并后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替代,公司2008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名称变更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276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湖北永鼎红旗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红旗”)系公司下属控股(持有75.14%股权)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电力电缆及高压开关,为保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及流动资金的需求,故提议为该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宜昌伍家支行办理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期限为12个月。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湖北红旗累计提供担保4000万元,其中一笔2000万元的贷款将于2008年12月9日到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276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00276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朱伟律师、郎一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