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油套期保值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航油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规避航油价格大幅上涨的风险,减小公司因油价上涨造成经营的不确定性。该业务通过与公司实际的用油成本相对冲,稳定和固化公司的航油成本,有效规避因航油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经营风险。航油套期保值业务是航空公司锁定航油成本的主要手段,被世界各国航空公司所普遍采用。
由于航油成本占公司营运成本的比例逐年提高,2002年至2008年中期,航油成本占营运成本的比例,从21%上升到40%,航油价格的飙升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经营效益。2008年以来,航油价格一路上涨,为了保护公司经营免受高油价的冲击,公司依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签署了部分航油套期保值合约, 2008年的套期保值量占公司2008年全年预计耗油量的35.9%。
自发布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以来,航油价格继续大幅下跌。截至2008年10月31日,公司的航油套期保值合约所测算的公允价值损失约为18.3亿元人民币。该公允价值是2008年10月31日对合约剩余期间可能发生的全部损失的折现,公允价值损失并非现金实际损失,未来是否有实际损失以及损失的大小依赖于合约剩余期间的油价走势。截至2008年10月31日,公司的套期保值合约尚未发生任何实际现金损失。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密切关注航油套期保值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如果未来航油价格长期处于低位,公司的航油采购成本得以降低,鉴于公司航油未套期保值部分以市价采购,且该部分采购量占每年的用油量的60%以上,因此,公司航油现货采购成本的节省部分将远远大于套期保值合约带来的损失。
公司曾于2006年6月9日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专项披露航油套期保值业务及其相关制度的公告,刊登于2006年6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所网站上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115 证券简称: 东方航空 编号:临2008-031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向控股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东航集团”)以及公司全体董事和管理层询问获悉,东航集团正在向国家申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该事宜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较多,东航集团正在积极联络和沟通。目前尚在申办过程中。
近日,本公司经咨询东航集团,东航集团正在酝酿降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有关计划安排,预计该安排将对本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上述事项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本公司股价出现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8年11月27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无论该项安排能够落实与否,公司均将公告并复牌。
《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