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08年11月27日在厦门紫金科技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黄晓东董事因海外出差,委托邹来昌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郑锦兴、徐强、张育闽、蓝立英,财务总监周铮元、财务副总监林红英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景河董事长主持,对既定事项进行了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同意票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票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修改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拟将该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矿产资源型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
同意用约10亿元人民币(含已持有的境内外上市公司股权)的资金用于海内外矿业类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
同意票11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