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
2008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08-044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南京新城创置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新城创置”)于2008年10月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提出2007年12月竞得的南京市江宁区2007G104地块(该地块竞得公告见2007年12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的退地申请。
现经江宁区政府同意,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江宁分局与南京新城创置签订《关于解除新城创置公司NO.2007G104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当初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南京国土局江宁分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南京新城创置已交付的土地出让金中定金3540万元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南京国土局江宁分局退还南京新城创置剩余已支付的土地出让金944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