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科技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提条件”
2008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赵一蕙
⊙本报记者 赵一蕙
星湖科技28日宣布了控股股东对公司股份受让方的资质要求。
此前公司曾披露,肇庆市国资委拟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的国有股权,总计8624.07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5%。目前肇庆市国资委持有公司10124.07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3%。
公告称,意向受让方应为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的法人,需设立三年以上,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截至2007年底经审计账面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以上,
公告还指出,意向受让方具备收购及重组上市公司的实力,拥有优质资源或资产,所处产业或拟重点发展产业符合公司所在地的产业政策要求和发展导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未来发展。同时要保持星湖科技的注册地和纳税地不变以及员工的基本稳定,并且在五年内不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转移本次受让的公司股份。
公告称,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肇庆市国资委支付缔约保证金6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