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股份增设转债提前偿债条件
2008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海马股份昨天召开了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今日公告,会议决定:若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的议案》,债券持有人不得向公司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公司定于12月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海马股份为了顺利实施债转股,先后两次下调转股价至3.6元/股,同时,推出3.6元/股的回购计划。回购计划推出,降低了投资者转股后股价下跌的风险,但该方案还需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