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长城撤销股权激励计划
2008年1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阮晓琴
⊙本报记者 阮晓琴
深长城今天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11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10月15日收到的国资部门对期权激励的复函称,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业绩目标的设置要求,上市公司在期权授予时,其业绩目标水平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因此,2008年已经不具备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