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云南证监局云证监【2007】86号《云南证监局关于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根据公司自查问题和整改计划以及云南证监局云证监【2007】355号《云南证监局关于对保税科技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意见》,公司已经于2007年11月22日完成了自查、公众评议、整改三个阶段的工作,在期限内完成了自查整改计划中的限期整改事项。
本公司2008年第5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2008年7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该“说明”。针对“说明”中未完成的事项公司认真的进行了整改如下:
1、对存在股东争夺情况的整改
1)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多次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班;今年以来公司多次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董事会开会时,首先有针对性的学习法律、法规文件,再议事,这种形式已经成为今后董事会会议议程的内容。通过学习,董事独立履职和勤勉尽责的意识得到了提高;
2)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的调整,制订了:(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3)《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在修改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中,作出了董事的提案必须经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明确意见;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报告,视需要可以事前就报告内容征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意见等规定,提高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中的权重。
3)、股东间加强了联系沟通,公司的重大问题都经过两大股东事前多次的沟通、协商,经营层面才形成报告,继而才提交到董事会审议。目前,公司未再出现第一、二大股东争夺控制权情况。
2、对公司新任总经理在履行职务上无法做到全职的整改
今年以来总经理以不同形式履行了职务,并多次组织召开经理办公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上的各种问题。公司将按《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要求,每月必须由总经理召集一次总经理办公会,安排当月任务,检查前月工作情况;经理办公会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将作为对总经理履职考核的内容之一,总经理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3、对公司存在个别董事、高管属于公务员身份问题的整改情况
《云南证监局关于对保税科技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云证监【2007】355 号),已经抄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目前,张家港保税区管委会向云南证监局对相关董事、高管的身份作出了说明,公司完成了相应的整改,并经云南证监局验收通过。
通过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和比较健全的制度体系。
公司重视治理专项活动的持续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运作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可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云南新概念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