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2008年1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60111)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10月22日起正式生效,并已于2008年11月24日开放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自2008年12月1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日常赎回业务。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
1)直销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