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下发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通知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云南证监局相关要求,认真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完成了自查、公众评议、投资者说明会、接受云南省证监局现场检查、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治理评价等各阶段的工作,公司对治理专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2008年7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及云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云证监〔2008〕150号)的要求,对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刊登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
现将截止2008年11月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总结如下:
一、限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公司限期整改问题均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二、持续改进问题整改情况
1、公司非公开发行后,大为制焦和大为焦化尚未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一届董事、监事,也未召开董事会聘任新的经理。
整改效果:公司子公司大为制焦、大为焦化均在2008年9月召开董事会、股东会选举了新一届的董事、监事,聘任了新的经理班子;此两子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性要求进行运作。
2、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子公司乙炔化工总经理,不能保证充分的时间履行财务总监相关职责。
整改效果:子公司乙炔化工公司总经理已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现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助理、资产财务管理部部长担任,现任财务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岗位职责。
截止2008年11月,公司限期整改问题均已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持续改进问题均已取得显著效果,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均已完成。公司将进一步巩固此次治理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持续提高治理水平,把公司治理工作长期开展下去,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