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8年11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八次董事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形成如下决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处置公司所持海通证券股份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持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股份14,583,335股。2007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90号文件核准《关于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海通证券原股东所持的股份按1:0.347的换股比例换股折算为海通证券的股份,并同意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转让。2008年5月海通证券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送3股(含税)转增7股派1.00元(含税),则公司持股数量变为10,121,334股。公司初使投资成本为11,333,834.00元。
该部分股份预计于2008年12月29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为了公司能规范、适时地处置该部分股份,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全权适时处置该部分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监管部门允许的市场交易方式;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同时,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与处置上述股份相关的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等。
该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2:00召开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2:00时准时开始,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
(四)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处置公司所持海通证券股份的议案》;
(五)、参会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2、截止2008年12月10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董事会邀请的法律顾问和其他人员;
4、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登记方法:
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 股东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5、 股权登记日:截止2008年1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6、 会议报到时间:2008年12月15日8:30-13:40;
7、 会议报到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
(七)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联系部门: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信息部;
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
4、邮编:523871
5、联系人:张旭先生,杜宏先生
6、联系电话:0769-85370225
7、联系传真:0769-85370230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