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8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08-032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11月28日,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国家专利复审委”)发出的《无效宣告案件结案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2008年11月13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重汽”)向国家专利复审委提交了撤回宣告本公司拥有的ZL200320121039.6(柴油机油气分离器)、ZL200320121422.1(柴油机曲轴前油封密封装置)、ZL200520124550.0(螺旋槽结构的曲轴法兰)及ZL200520125023.1(用于柴油机的第一凸轮轴衬套)等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书面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中国重汽于2007年11月6日向国家专利复审委申请本公司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终结。本公司合法有效地拥有上述专利权。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