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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0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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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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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8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A9版)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2、办理开户、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② 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 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④ 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投资者在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所需材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证券卡;

      ③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

      (四)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网上银行全天、网点营业时间内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② 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通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③ 认购基金。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②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③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投资者办理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时,在柜台交易需交以下材料(开通中登(上海)基金账户可以在网上银行操作):

      ①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② 个人投资者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在柜台交易需提交以下材料(认购基金可以在网上银行操作):

      ①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②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六)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七)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八)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九)各代销券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代销券商。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 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5)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金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 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如有);

      ②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 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投资者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银大厦支行

      账号:310066577018150012847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40042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

      账号:31001520313050007558

      或者:

      户名: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040004421

      (2)汇款时,投资者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交银施罗德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② 投资者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在用途栏注明“认购交银施罗德保本基金”;

      ③ 为了确保投资者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投资者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交银施罗德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1)61055054。

      (二)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所需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 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的《代理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3、认购:

      (1)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① 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② 填妥《代理基金业务申请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2)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3)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 元。

      (7)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购买过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中国工商银行认购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8)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30-11:30,13:0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①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 对提交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的投资者,此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被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对尚无上海A股账户或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上海封闭式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

      如已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已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注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机构投资者认购所需材料:

      ①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② 证券卡;

      ③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

      (四)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① 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② 认购基金(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的,且未在交通银行投资过中登(上海)基金账户下的投资者,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已有的基金账户号码);

      3、机构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② 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③ 机构代码证;

      ④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⑤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⑥ 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 《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② 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③ 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④ 经办人身份证件。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六)上海银行

      目前上海银行销售网点暂不受理机构投资者基金代销业务。

      (七)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八)中国民生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以该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九)各代销券商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本基金的代销券商。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每个交易日的撮合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和大宗交易时间(15:00-15:30)。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东代码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规定或要求,以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3)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利息按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计算,在募集期结束时归入投资者认购金额中,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认购失败(指投资者的认购申请未得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公司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届满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本公司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募集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本基金在募集期间达到基金合同的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募集结束后的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日内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4、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彭纯

      成立日期: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联系人:陈超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蒋松云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彭纯

      电话:(021)61055023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张蓉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psbc.com

      (5)上海银行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辛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电话:(010)65542337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王斌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中国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电话:(010)58351666

      传真:(010)83914283

      联系人:董云巍、吴海鹏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021)962588

      网址:www.gtja.com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0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魏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875

      网址:www.gf.com.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1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17)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或当地营业部客服电话

      网址:www.xcsc.com

      (1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26层11、12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84183389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黄静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1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950、248

      传真:(025)84579778

      联系人:李金龙、张小波

      客户服务电话:(025)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0)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电话:(0571)85783715

      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王勤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96598.com.cn

      (2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200号3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层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2)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2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709

      联系人:潘锴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2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axzq.com.cn

      (2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94608-6240

      传真:(010)62296854

      联系人:李茂俊

      客户服务电话:010-62294600

      网址:www.hy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黎明、吴军娥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