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1月2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08年11月2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以及国际纺织品市场因经济发展放缓、消费需求下降等诸多不利因素,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预计至2009年6月30日将有超过2亿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6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董事会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12月17日下午2点在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61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明凤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以及国际纺织品市场因经济发展放缓、消费需求下降等诸多不利因素,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预计至2009年6月30日将有超过2亿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期限为6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12月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62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0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7年12月,本公司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445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86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7)第161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8,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36.8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5,963.20万元。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根据2008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8年6月20日起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此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于2008年12月19日到期(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08年6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将于12月19日前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到专用账户。
2008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963.20万元,截至2008年11月20日,募集资金项目已投资约7.65亿元。根据2008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6月20日起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使用资金将于2008年12月19日到期,公司将于12月19日前归还上述募集资金到专用账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预计至2009年6月30日前将有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鉴于目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以及国际纺织品市场因经济发展放缓、消费需求下降等诸多不利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于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且归还上述1.6亿元之后,使用该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拟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因此,同意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业绩,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6个月,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股份”)2007 年公开增发A 股的保荐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对孚日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保荐意见:
孚日股份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孚日股份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时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承诺在闲置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时,公司及时归还募集资金。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以上安排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本保荐人同意孚日股份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6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08年12月17日召开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8年12月17日(星期三)下午2点
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12月16日-2008年12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15:00至2008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功能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08年12月12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08年12月16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 登记时间: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A、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2月17日的9:30 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买卖方向 买入价格
362083 孚日投票 买入 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8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议案一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元 |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孚日股份”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83 买入 1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投反对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83 买入 1元 2股
B、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12月16日15:00至2008年12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进刚、张萌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2315895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08年12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