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监局推出六举措促经济稳定
2008年1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陶君
⊙本报记者 陶君
日前,浙江保监局出台《关于浙江保险业支持经济平稳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若干意见》,要求辖内保险公司按照省委、省政府“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从六个方面入手做好保险保障工作,助推经济平稳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深化资金运用合作,全力支持重大基础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保险总公司与地方政府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更多的资金投向“三个千亿”工程等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重点工程项目。第二,优化条款费率设计,积极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第三,创新出口信用保险,全面保障出口经济平稳发展。第四,开展消费信贷保险,推动扩大该省居民消费需求。第五,发展养老健康保险,参与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六,推进农村保险服务,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