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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1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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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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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 申龙     编号:临 2008—045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 年11月26日、11月27日、11月28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未发生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公司于2008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刊载了关于本公司与韩国SK Networks Co.,Ltd.就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赛生聚酯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

      3、公司于2008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刊载了《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044)、《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预案》等相关公告。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及未来的两周内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2月3日

      股票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ST 申龙     公告编号:临2008-046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近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标题为《陕西炼石上演股权估值“神话”》、《陕西炼石控制人大耍“空手套白狼”》、《比肩金钼股份,陕西炼石估值泡沫一触即破》,《陕西炼石借壳*ST申龙障碍多多》、《陕西炼石实际控制人难觅踪影》等文章,文中涉及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政至今尚未支付陕西炼石37.5%股权拍卖款项及在本次资产重组中拟置入本公司的资产预估值过高等内容。

      二、澄清说明

      经本公司向张政及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炼石)询证确认:

      1、张政依法参与竞拍并以人民币5600万元的价格拍得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炼石37.5%的股权。其中:2008年8月6日电汇支付940万元,8月27日电汇支付1060万元,剩余3600万元于 2008年11月21日分三笔通过银行汇票和电汇的方式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了上述拍卖款项,由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变更了收款账号对应的收款人全称,导致陕西炼石收款人全称填写错误,因而陕西炼石 2008年11月21日支付的3600万元在2008年11月27日和26日退回,退回后陕西炼石于2008年11月27日再次以电汇方式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了3600万元,上述所支付款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已开具收款凭证。2008年11月24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裁定书((2008)成执字第374-1号),裁定如下:“一、将被执行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37.5%股权转移给张政所有。二、该股权转移手续由买受人张政自行办理。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不存在报道中所称的张政至今仍未支付相关款项的情况。

      2、陕西炼石资产预估值12.6亿(最终结果将根据有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准),根据陕西炼石出具的《关于预估值情况说明》,陕西炼石预估资产为12.6亿元是由于以下原因:

      (1)2008年3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炼石进行资产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后的陕西炼石净资产为25041.31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当时钼金属储量8000吨,其中采矿权评估值为17433.33万元。2008年6月30日,陕西炼石取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上河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陕国土资储备〔2008〕105号)(以下简称:《备案证明》),陕西炼石上河钼矿钼金属储量已增加到52078.48吨,储量是原来的6倍多。

      (2)采矿权评估值主要依据资源储量、钼矿品位、生产规模、产品市场价格、及矿山服务年限等多项指标。

      根据陕西炼石取得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备案证明》,陕西炼石上河钼矿钼金属储量由8000吨增加至52078.48吨,新增的钼矿平均品位也由原来的0.08%钼增加到0.110%;依照资源储量与开发合理匹配原则,陕西炼石明年将再建一个3000吨/日的选厂,则陕西炼石的选厂规模达到4000吨/日。此次预估是依据4000吨/日的生产规模,同时参考钼产品05、06、07、08年市场的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的。

      因此,陕西炼石参考以上二条,认为陕西炼石的预估值约12.6亿元。陕西炼石的最终评估价值在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最终确定。

      3、陕西炼石工商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北路皇族雅苑小区D1号,由于陕西炼石不断发展,陕西炼石于2007年7月购买了西安市海星城市广场B座2805号房并与2007年10月搬迁该处,该房款已全数缴清,房产证的办理手续已上报相关部门正在办理当中。

      陕西炼石在办公地址搬迁后,于2007年11月14日到陕西省工商局申报变更手续,但由于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博信)的债务问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已将广东博信持有陕西炼石37.5%的股权冻结,并发函至陕西省工商局,致使陕西炼石无法进行任何的工商变更手续,在陕西省工商局要求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解冻函方可变更。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赴西安办理相关的解冻手续。

      三、更正说明

      由于笔误导致《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换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中出现错误,特更正如下:

      1、在《预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之“(一)张政”之“1、基本情况”中张政的身份证号码更正为“37020519680519****”。

      2、在《预案》 “二、交易对方情况”之“(三)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1、基本情况”中税务登记证号更正为:“深国税登字440301708431543号;深地税字440301708431543号”。

      四、其他提示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信息以指定的上述信息披露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