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星美虚假陈述遭证监会处罚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昨日,S*ST星美收到重庆证监局送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说,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对S*ST星美虚假陈述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现已调查、审理终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S*ST星美改正,并给予S*ST星美罚款40万元;给予覃辉警告,并罚款5万元;分别给予胡宜东、胡进、范知宝、陈元虎、朱胜军、王飞、王洪斌、潘红樱、朱锐警告,并罚款4万元;分别给予张毅伟、夏磊、舒华英、卜军、叶桂萍、廖崇德、佟鸿举警告,并罚款3万元;分别给予覃宏、刘剑华、郝彬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