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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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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版:特别报道
    一月万人参与讨论 股市四大难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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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如何才能止跌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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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成为资本市场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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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小非减持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2008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特约撰稿 罗升
      大小非减持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特约撰稿 罗升

      

      股改刚结束,大小非的解禁与减持又成为引起股市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但问题不在于股改,而在于股改的配套措施,对大小非减持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当前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担忧减弱了人们对大小非问题的关注,但是,大小非问题涉及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监管制度,如果不抓紧时间解决,将会影响到我国证券市场长期平稳健康的发展。

      笔者认为,我们对大小非减持的监管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缺乏短期数量限制的规定。由于大非小非的数量很大,解禁后如果在较短的时间段内被大量减持将会破坏股市供求的平衡,从而引发股市的剧烈波动。因此,对大小非的持有者在较短的时期内(例如一个月内)可减持的最大数量作出明确的规定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大小非减持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至今为止,我们还没有要求大小非在减持前披露减持计划,公众对大小非在近期内拟出售股票的数量和日期一无所知。由于减持信息不为公众所知,即使有些公司的大小非解禁后无意在短期内大量减持股票,公司股价仍然会在解禁后出现剧烈波动。

      解禁不等于减持,但为什么我们往往看到的是只要公司有大小非解禁的消息传来,股价就会应声而跌?原因就在于减持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由此引起对减持预期的紊乱。有些公司的大股东已经宣布承诺延期解禁以暂时缓解解禁的压力,但这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我认为,与其承诺延期解禁,还不如承诺每次减持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以稳定人们对减持的预期。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大小非解禁和减持的问题可以通过完善监管制度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具体方案很多,可以借鉴美国对关联股东减持股票的监管制度,增加几个大小非减持前需要满足的条件,其中包括:减持前填报销售计划通知;明确规定在任何三个月(或每月或每天)期限内可出售股票的最大数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