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ST申龙公告涉及公司原所持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最新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ST申龙(股票代码:600401)11月26日公告涉及公司原所持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收到股权拍卖价款
公司于2008年12月3日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划回股权拍卖款5,600万元的余款共计40,136,977.42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下列案件受理法院委托协助执行扣留\提取代理诉讼案件执行款15,863,022.58元,具体扣划内容如下:
(一)协助东莞市人民法院扣划申请执行人珠海格力电工有限公司和陕西金山电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款共计6,648,738.58元。
(二)协助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扣划申请执行人南京金宁三环富士电气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款共计2,439,563元。
(三)协助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扣划申请执行人成都电机厂与本公司(前身“成都红光”)间的担保合同纠纷案执行款共计1,734,722元。
(四)扣划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成都中小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间的担保合同纠纷案执行款共计5,039,999元。
二、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已复函,公司已去函要求继续提供文件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国真先生于2008年11月28日就*ST申龙(股票代码:600401)公告事宜分别致函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炼石”)。陕西炼石已于2008年12月1日一并复函(传真件),复函全文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对于复函所述的检测报告、核实报告评审意见、矿产储量登记书、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等文件,我公司已发函要求陕西炼石提供相应的文件。
三、公司已委托律师跟进后续事宜
就*ST申龙公告涉及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储量增加、评估增值一事,本公司已授权委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黄文表,联系电话:13825276622)进行研究,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我公司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并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广大投资者发布最新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四日
复函
致广东博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刘国真先生:
来函收悉。现就贵方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核查检测加快建立动态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陕国土资储发(2006号)25号文要求,洛南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的统一安排,委托陕西核工业地质局对洛南县上河钼矿资源储量进行检测,从2008年年初开始对矿山进行基础资料的统一收集上报,之后由编制单位进入实地矿山,现场收集资料,主要收集了采矿权范围内矿体地质特征及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矿山的建设等方面详细的资料,对矿山开拓巷道及采掘巷道进行了工程编录和系统取样工作,对已形成的采空区进行了实测,圈定了采空区范围等。2008年5月前一直进行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工作。
待整个基础工作完成后,在初步完成了《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上河矿段资源储量检测报告》初稿后,于2008年5月30日通过了《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上河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同时依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进一步的工作程序要求,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的专家对《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上河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反复论证修改,根据技术要求,要求将原编写的《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上河矿段资源储量检测报告》更改为《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上河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并由编写单位对原始的资料重新补充、收集、核算。专家再一次进入矿山实地进行资料核实,多次详细论证资料,反复提出书面意见,进行进一步的定稿修改,并于2008年9月底由陕西核工业地质局填写了《矿产储量登记书》,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出具了核实意见,在2008年10月6日地质资料全部修改、汇交完毕,根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检查质量规格符合规定,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发了《地质资料汇交证书》,并于2008年10月6日我公司正式取得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发的《陕西省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上河矿段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复函如上。
陕西炼石矿业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日